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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矿(企)村(居)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

时间:2018-05-21 来源:西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冰

  西岗镇境内有4家国有大型煤矿,采矿面积超过3万亩,因采矿形成的附着物占用和土地塌陷,全镇有51个村居同矿方有经济往来,还有盛隆、苯加氢等矿企每年向村级拨付的资金数千万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往来不规范。由于近年来矿企效益不稳定,兑付资金往往拨付不及时,不同矿企、不同村居兑付时间不同,兑付比例不同,目前,矿企拖欠村居补偿款普遍,少则一两年,多则六七年。丁庄村由于矿方补偿款不能及时拨付,群众急于兑现,村委会只好交息借贷先于兑付,多年来恶性循环,造成集体债台高筑,所借资金与利息无力偿还被债权人多次起诉,法院连同应付给群众的补偿款多次从矿上直接执行,造成应兑现给群众的补偿款无法兑付,群众多次越级上访。

  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方面部分村居拿到补偿款后,不能及时向群众兑现,有的拿一部分偿还集体借款,另一方面在向群众兑付补偿款时随意性大,不能一碗水端平,给群众兑现的比例有的多有的少,分配不均。中柴里村因塌陷地补偿涉及金额达千万元,兑付群众不按比例分配,造成部分群众有意见,多次上访。

  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由于矿(企)拨付村居的资金数额较大,多数村居千方百计列支项目,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有乱发工资奖金补贴等违纪行为。有的村居财务不能按规定月清月结,几个月、半年集中处理一次账务,白条入账现象严重,票据不规范。有的村居修路、建设办公室等工程建设招标不公开透明。村居主要负责人以往经常以办理村务和协调地矿、地企关系为名请客送礼、公款吃喝、租车挥霍集体资金。

  四是集体收入出现流失。有的村居依托优势,村集体成立了运输公司、装卸队、建筑公司,作为村集体领导管理的营利机构,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个别村居干部、管理负责人从中干私活、谋私利。运营收支不公开不透明,成为老百姓监督的盲区,造成群众有意见。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少数村干部自身思想政治觉悟不高、组织纪律性不强、文化素质较低,学习意识差,对党规党纪不学习不了解,缺乏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表现在工作中,造成任性蛮干、随意作为。还有的干部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工作责任心不强,讲私利不讲公利、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家族利益不讲全村利益,最终导致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同时,以往村干部待遇偏低,工作难度大、任务重、经济收入低,个别干部心里不够平衡,在利益面前难以经受得住考验。

  二是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严,给违纪者以可乘之机。有的村民主决策、民主议事形同虚设,支部书记“一把手”“一言堂”,办事不研究不商量,特别是涉及资金的问题暗箱操作。从违纪人员担任的职务上看,支部书记违纪人数多,而且错误的性质也比其他村干部恶劣,情节比较严重。还有些是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联手”,共同实施违纪行为。有的村财务管理混乱,不能严格落实民主理财制度,对票据的审核把关不严,只要票据正规就可以入账,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合理化;有的甚至不正规、不合理的票据也入了账。有的村村务财务公开不规范,搞“半公开”、“假公开”,小事公开大事隐瞒、编造虚假数据欺骗群众,个别村甚至“不公开”,群众对集体收支情况几乎一无所知。

  三是党廉教育的力度不大,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从教育来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系统性不强,笼统性、条文式的教育多,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导致少数村干部对党纪国法了解不深入、警示不深刻,还存在“与己无关、小事无碍”的错误认识。从监督来看,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还有缺失,还有上级监督不到、民主监督乏力的情况。镇纪委经管部门、人员较少且流动性强,对面上监督还难以全面顾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有限,其成员还没有向“村两委”干部一样做到全职,履职能力很弱,村级权力往往集中在书记、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对村干部的权利行使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教育,健全拒腐防变长效机制。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改变法制观念淡薄、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在内容上,要精心选择农村实际实用的教材,每月统一主题、统一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特别要注重以案说法,以案讲纪,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农村案例,对村党员干部面对面地开展警示教育。在时间安排上,要结合“三会一课”、每月28号主题党日等活动,形成常态化教育机制。在形式上,要通过建立廉政教育基地、知识讲座、案件通报、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使村干部能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二是完善制度,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近年来,西岗镇不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出台了【关于矿企补偿资金扎口管理的意见】充实经管站工作人员,为每个党总支配备了一名“农村财务监管员”,负责所辖总支的财务监管工作,列席村级的民主议事、民主理财会议,对村级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管。实行资金封闭式运行,把牢入口,矿企拨付给村级的资金由经管站人员和村干部共同办理,直接打入经管站村级专户;把牢出口,资金分配由村级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制定分配方案,经管站直接把钱打入农民“一卡通”。要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对不公开、假公开的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权力运行规范机制。要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制度,广泛发挥上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作用。要真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在经济和政治待遇上给予一定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和体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使其能够尽职履职。要加强审计监督,根据苗头性情况,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和督查。

  四是创优机制,建立廉政建设评估体系。要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广泛开展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勤廉双优”基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制定细化评选标准,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年底进行汇总打分。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激励广大农村党组织和农村干部遵章守纪、尽职履责、秉公办事、务实为民、廉洁高效。

  五是惩防并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各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对查出的涉案人员,查出一个处理一个,发挥案件查处对农村党员干部的震慑教育作用,提高了基层干部按章办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对镇街纪委案件的督办,尤其是涉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村的案件。对涉案金额较大、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的案件,县纪委可直接查办,或予以初步核实,再移交给镇街纪委立案查处。对长时间没有查办案件、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镇街,县纪委予以督促或问责。

  2、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全面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和预警处置工作,围绕村“两委”权力运行理清权利清单,全面查找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教育长效机制、风险监测机制、预警纠错机制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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