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滕州市纪委监委对滕州市界河供销社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庆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庆余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违反组织纪律,不经民主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财政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归其个人非法占有,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其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
陈庆余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滕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庆余开除党籍处分;滕州市供销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已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