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物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从严落实整改措施,注重整改效果巩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促进全局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动员发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局党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19条25个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反复剖析,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开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物价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滕发改党组字[2019]8号),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任务,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详细分解落实责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围绕五个方面19条25个问题,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39项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把握整改时限,全程跟进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是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局党组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期保质保量推进。坚持以整改促素养提升、促执纪问责,以素养提升促履责到位、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整改推动作用。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敏感性,不断提高“在党言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自觉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开拓视野,运用新的理念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弘扬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无论任务大小与工作轻重,始终保持一股闯劲、一股冲劲与一股韧劲,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实绩。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好办理时限提醒和跟进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每周五向办公室报送本周工作报表,并在下周一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总结,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严肃各类责任书、承诺书签定程序,在排查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情况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通知要求,与会人员现场签订《承诺书》,因故不能到会的后续补签,坚决杜绝代签现象发生。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和会议纪律,做到事前充分沟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妥善处理意见分歧,从源头上遏制了一言堂和临时动议、跑风漏气等问题发生。在机构改革后,市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领导干部分工及全局人员、科室进行了调整。在对局全体人员信息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集体决定了领导干部分工和科室人员配置,严格落实了事业编制人员不在机关内设机构任职的要求。
4、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议事规则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议、领导干部会议等会议的研究内容,规范组织好局党组会,杜绝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替代党组会议。坚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体会议周例会制度,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每周五下午均按时召开;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实行专本、专人记录,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好留存归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文处理制度》,规范文件收文、发文、印制使用管理等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文号使用和文件管理规范有序。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将意识形态工作这一极端重要的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了年度工作任务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会,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提高学习的成效。
6、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认真制定了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班子成员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抓好学习计划落实,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时间与内容,按时上报学习情况,并做好文件归档工作。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微信交流群,加强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之间的交流。2019年以来,共按计划组织开展了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7、关于“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制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限,增强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确保学习教育不流于形式。扎实有效开展“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组织动员全局党员干部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这一理论学习的重要载体,局党组带头学习,党员干部比学赶帮,不定期在市发展改革局党建工作群中通报人员学习情况,督促全体人员向学习标兵看齐,用“学习强国”激发学习力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学用结合文章,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行。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提高开展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制定了《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着力强化“四个意识”,提升服务本领,筑牢战斗堡垒;严格按照“四定两挂一戴”要求,规范使用党建活动室。由于机构改革中由原物价局、原节能办、原电力办等单位转隶党员人数较多,原有的党建活动室不能满足组织生活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会议参会人数的实际情况,比如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等参会人数较少的会议选择在A506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选择在A520会议室召开。已完成所有转隶人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目前市发展改革局已完成所有转隶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党员总数超过100人,已按照机关党工委的要求申请设立了中国共产党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局为负责党建工作的人事科配备了6名人员,其中2名行政编制人员专职负责党建,充实了党建工作力量,确保党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9、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9年2月2日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班子成员紧扣主题,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3个方面,班子查摆问题6条,党组成员查摆问题69条。2019年2月28日召开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2019年3月15日召开了机关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陈勇对2018年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述职,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好”问题
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坚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提高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之间谈话的频次。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谈心谈话方面的要求,2019年3月至4月中旬,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和普通党员、群众以及民主党派有关人士累计谈心谈话21人次,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之间深入交流,诚恳的提出了彼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今后将继续不定期开展广泛和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
(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会议,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等六个方面对党支部班子进行民主评议,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确保将全体党员纳入评议范围,并严格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优秀”党员人数。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明确支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结合实际工作来落实“三会一课”,增强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变被动参会、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会、主动领学。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记录,确保记录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5)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做到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的,每月按照标准足额收缴了党费,并做好党费收交公示工作。已完成2018年度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工作,18名离退休党员共计补缴党费4896元。
10、关于“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在机构改革完成后,严格按规定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遵守“两请示一报告”制度,严格履行换届流程,科学设计选票,做好记录和材料的归档,确保换届选举流程合规、材料齐全。
11、关于“干部管理缺乏规矩意识”问题
落实干部队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了《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员干部考核激励实施办法》《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把抓人员管理和作风建设硬起来、实起来,激励全局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制定了《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轮岗管理制度》,对干部交流轮岗程序和工作纪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新考录的年轻干部继续采取多岗锻炼,通过交流培训、实践锻炼等措施进行后备干部培养,为党的发展改革事业做好人才储备。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审批、标准等相关管理工作。落实油卡管理制度,局机关只保留一张加油卡,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加油卡充值、保管、使用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监督审核职责,把好加油费用报销关口。公车使用严格按照《工作规则》中关于车辆使用管理的要求,实行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批制度,切实管好用好保留车辆。
13、关于“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对机构改革后的执法主体情况进行梳理、修改并上报,并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进行清理。6月17日组织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考试,重新核定执法人员资格,并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完成录入上报工作。严格落实价格认证相关材料签字手续,价格认证中心案卷中《工作程序单》《价格鉴定过程及鉴定结果》《结案登记表》等需要价格鉴定人员签字的做到了按人数及时间要求签字,鉴定程序完成后及时整卷归档,确保流程合法、材料齐全。此外,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已划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问题
加强工作的调研,全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明确了2019年度的调研方向,下一步,将在完成好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同时,加强思考,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由办公室和政工科相关同志不定期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有无迟到早退现象发生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结合周一例会及主题党日活动适时开展了廉政学习教育与宣传,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做到廉政警钟长鸣。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17、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严格落实机关考勤点名制度,每周一由办公室同志在全体干部领会开始前,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记录,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无故缺席人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累计缺席次数三次以上的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严肃工作纪律,由办公室和政工科相关同志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有无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并进行了通报。
18、关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深入”问题
认真贯彻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管。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及督导检查。在节假日关键节点,通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发送微信等方式及时推送廉政警示讯息,进行了廉政提醒。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要求。精准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措施条条落实到位。局党组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公文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01996;邮政信箱: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中心A0517;电子邮箱:zgk55272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