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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03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622日至2022822,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95日巡察组向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大方面24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诸项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局党组书记坚持问题导向,进行自我反思剖析,着力抓紧班子建设,以严实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主持制定了《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党组书记、党组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24条。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二是制定周密措施,凝聚工作合力。96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带领班子成员进行深刻自我检讨,找出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直属机关纪委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专门抓巡察整改工作。107日,主持召开党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刀刃向内、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全面深入剖析,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班子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并确定时限,达到了触及思想、促进整改的目的。三是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主持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针对反馈的24条具体问题,逐条对应制定了58项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及时协调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整改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跟进督促落实,对照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难度大、进展慢的,责成分管领导专项督导,指导帮助责任科室单位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加快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黄河国家战略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贯彻落实不够得力”方面

1.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精神传达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局党组学习贯彻黄河国家战略精神不及时、不全面,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学习的自觉主动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国家黄河战略精神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对中央新的精神、新的文件第一时间动员系统全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且把学到的精神贯彻到工作落实中。二是多种形式学习。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周一全体例会集中学习、干部职工自学等方式,拓展学习广度,加大学习深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20229月、11月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分别学习了《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光明日报评论员文章)》、《二十大报告》等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论述,913日在系统全体人员大会上学习了《红旗文稿文章: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后因疫情防控的要求,将集中学习改为干部职工自学。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国家战略精神列入2023年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学习贯彻。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没有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没有围绕黄河国家战略重点进行专项谋划和部署落实,没有明确黄河国家战略‘一把手’责任分工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成立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自然资源所负责同志为成员,局直属机关纪委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为牵头科室。二是明确自然资源系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展目标,按照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和上级工作任务,部署“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绿水青山”、“普及绿色矿山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集约节约用地,助力乡村振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田长制运行常态化”等四项主要任务目标。三是为畅通沟通协作渠道,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和相关所明确到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便于协调联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部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切实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践行“两山”理念存有落差,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职责还不到位”方面

1.关于“统筹协调保护和发展关系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措施不力,作为主管部门,对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认识还存有差距,在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上属地责任压得不实,日常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我市2021年耕地流出图斑整改面积17613亩,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我市已制定《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建立耕地保护定期报告制度,结合省自然资源厅耕地季度遥感监测,落实耕地保护日常监管。

2)针对“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力度不够,对企业绿色发展、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监管督促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对企业不正确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缺乏办法,对欠缴土地复垦费的催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未足额存储土地复垦费的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单个矿山企业的单项催缴措施。对今年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的金达煤矿、留庄煤矿,缴存所欠费用作为受理上报采矿权延续手续的必要条件,现已足额缴存到位。二是金庄煤矿、曹庄煤矿均于2021年停产,正在办理闭井手续,按照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处置。三是东大煤矿已制定缴存计划并缴存,泉兴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煤矿关闭矿山目录,处于退出生产阶段,按照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处置。四是继续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基金缴存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已有滕东、田陈等7家煤矿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3)针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好,在教育引导企业以绿色创建带动全面提升上缺乏长效机制和工作监督,绿色矿山企业矿容矿貌保持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对东大煤矿、锦丘煤矿、级索煤矿等矿山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将绿色矿山建设保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日常监督检查之中,坚持逢检查必抽查。二是20229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结合“百日攻坚”活动将各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提升情况、保持情况列为重点检查事项,并针对各矿山检查情况下发整改清单。三是严格要求整改。检查中共发现14家生产矿山存在绿色矿山建设质效降低等各种问题19个,分别建立了整改台账,下发整改通知,责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6个,剩余3个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矿山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期限。

4)针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较低,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力量较为薄弱。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技术落后,预警预报能力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山东省煤田地质第一勘探队相关专家组成地质灾害专家组,对我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对群测群防人员、尤其是村干部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提升群测群防人员的技术水平。三是组织专家对隐患点的检测手段的多样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论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2.关于“生态治理项目进展缓慢,效果不佳”问题。

1)针对“2025年前滕州需完成治理的破损山体共有28处,截至目前仅完成施工4处,普遍施工战线长、进展较慢,且部分项目水平低、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按照《滕州市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对未实施的破损山体均已编制治理实施方案。把山体治理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按实施方案时序启动,明确实施主体,倒排工期、限时完工。其中2022年度龙阳镇龙山东部,东沙河磨坑村,滨湖镇西古村、朱寨村、阳关村、北双井村及东郭镇瓦峪东村东北等7处共101.5公顷,破损山体生态修复项目已启动实施,现已完成龙阳镇龙山东部和东沙河磨坑村2处治理项目。二是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于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随时通报约谈。整改期间先后对山体修复施工单位进行4次通报和7次现场检查督导单,确保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工。三是采取常态化“回头看”的方式,特别加强项目管护期的监管,对修复治理和保护工程过程中各种工程质量不达标、搞变通和绿化治理效果保持不够的项目,先后7次组织监理人员和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区进行现场检查,并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坚决予以制止并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四是羊庄镇东辛庄村和木石镇白塔村破损山体治理项目,于228月下旬整改完毕,共完成2.9万平方米项目区种植土覆盖、0.6万株绿化树木重新进行补植,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并通过验收。

2)针对“2021年实施的‘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施工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古树修复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核实砖砌围挡及铁艺围栏工程量,对个别树木重新紧固铁箍、补涂树体防腐涂料等。保护工程涉及的古树现已修复到位,并将一级古树38棵、二级古树15棵、三级古树21棵形成图册备案留存。

3.关于“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力度不足”问题。

1)针对“林地保护工作抓的不紧,林长制工作推进不力;林地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滕州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标准,明确林长制运行、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森林灾害防控、基层基础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六项评价指标。2022928日,滕州市林长办根据各项指标对各镇街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其中优秀4个,合格17个,评价结果用以激励推进基层林长责任落实和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二是及时完善更新林长巡察工作页面,对未按时填报林长制智慧平台的镇村林长制办公室,采取工作提醒、限期整改和通报约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整改期间从平台下发8次工作提醒,各镇街林长办及时做出完善整改并制定林长巡察台账定期上报巡察情况。三是按照枣庄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枣庄市林长制绩效评价标准》的通知,滕州市林长办高度重视,积极上报林长制工作相关佐证材料,枣庄市林长办对我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打出99.7分的高分。202212月,枣庄市林长办推荐我市申报山东省林长制激励县。四是为加强林业执法力量,将一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中层副职调整到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室,充实林业执法队伍。另外,从21个自然资源所各优选一名年富力强的执法人员,作为镇街林业执法力量,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开展林业执法工作。基本解决了林业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关于宏瑞建筑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问题,行政处罚结果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罚款,二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或办理林占地手续(办理林占地手续不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宏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1110日履行了罚款义务,并积极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202133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已对该项目使用林地作出批复。因该项目办理了林占地手续,使用林地已合法化,不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该案行政处罚已落实到位。

2)针对“自然保护地保护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湿地公园的管理和建设主体为镇街政府(办事处),作为市级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加强与湿地公园属地镇街的沟通协调,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解决公园内私搭乱建、破坏湿地资源等问题。

荆河省级湿地公园问题:结合环保督察整改,公园内堆放的砂石、建筑垃圾已清理;经调查,采摘基地均为村集体土地,果园是村民自己的承包地;公园内饭店建设早于湿地公园批复时间;停车场是公园管理服务的辅助设施,符合公园建设总体规划。下一步,将会同湿地公园属地镇街,加强动态监管,避免发生违建和破坏湿地行为。

鲁班省级湿地公园问题:近两年,由于夏季雨水过大,导致公园部分低洼地面积水,造成树木死亡。因死亡的树木已经干枯,已指导界河镇政府有关部门对枯死树木和建筑垃圾进行了统一清理,杜绝安全隐患。下一步,将利用植树节契机,更新公园绿化苗木,美化公园生态环境。

城郭河省级湿地公园问题:经调查,排污口为滕州市曹庄煤矿于上世纪80年代所建,早于湿地公园批复时间。曹庄煤矿已关停多年,排污口早已废弃不用。

3)针对“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变形走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现场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完成东大煤矿、留庄煤矿、泉兴矿业和鑫岩石料等矿山的核查工作。二是继续完善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成全市15家持证矿山二合一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有效促进矿山企业义务的履行。三是因部分煤矿存在欠缴土地复垦费和相关义务未履行到位,故采取重复抽查方式督促其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下一步调整部分矿山企业抽查频次,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有效。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不实,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主要负责人统筹兼顾,推进自然资源事业均衡发展上还存有欠缺”问题

1)针对“职责履行上不够均衡,在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上,一段时间内用于围绕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上的精力较多,推进生态保护重点项目较迟缓,对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的融合整合、机制理顺、调动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性等方面采取的针对性措施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折不扣落实战略部署。坚定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定期调研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治理。把推进生态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党组重要日程,巩固“田长制”“林长制”,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助推生态高质量保护。二是以更大力度凝聚生态共识。以“三优”提升为契机理顺林业行政和事业职责,加强生态修复治理管护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建立《岗位职责清单》,通过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将创先争优意识融入到思想深处和工作实际中,打造齐心协力、合力攻坚、务实工作的新铁军。

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重点项目资金支出研究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了《中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承办科室根据合同的约定、项目进度的基础上提出拟定支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在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引导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廉政教育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讲好廉政课,绷紧廉政弦。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的作用, 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将党纪法规纳入“廉政党课”授课内容,通过面对面宣讲提醒,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干部“免疫力”。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敲响廉政警钟。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领导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综合功效。利用每周一例会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先后开展廉政谈话11人次。三是加大执纪问责,打造过硬作风。加大明察暗访等工作力度,对严重损害发展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不断释放整顿作风的强烈信号。2022年组织人员对机关和基层所开展明察暗访27次,对11起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查处惩戒。

3)针对“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划定廉政“警戒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梳理出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雷点”和环节,通过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营造出“岗位有风险、履职须谨慎”的浓厚廉政氛围。二是构筑廉政“防火墙”。聚焦有关纪律要求,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开展廉政约谈。采取一对一、面对面、集体谈等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约之以法,引导约谈对象认识廉政风险、理清职责边界、明确防控措施。三是严守纪律高压线。继续落实“周督查、周通报、周约谈”。加大对窗口单位、服务企业重点单位工作效能、服务态度的监督检查,充分了解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系统政治生态。严肃执纪监督,及时追责问责,对违纪人员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四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的程序为先,编制和批准政府采购预算,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购方式及适应程序。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均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杜绝出现未经招投标程序先行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现象的发生。

4)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全面梳理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从咨询、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登记全环节,提升全员思想服务意识。分期分批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作风培训,积极参加并及时传达了省市各级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不动产登记队伍专题警示教育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对业务量落后、情绪波动的同志重点谈心,提高其自身认识,努力追赶先进的同志,相对提高办理速度和业务量。通过整改,实现企业30分钟办结率100%,一般业务当日办结率100%。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准确解答企业和群众的政策咨询,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注重细微服务,开展标准化窗口创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品质。以咨询服务台为宣传平台,积极解答办事群众的咨询,帮助群众解决相关需求;印制了《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单》并同步挂接到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方便群众及企业使用。三是加强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实操能力。不定期开展学习《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滕州市在枣庄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5.0职业技能大赛暨山东省第三届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枣庄选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一名;对在登记中遇到的疑难业务、群众办理的堵点难点进行集中研讨,协调推进了滕州市不动产登记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存量房“带押过户”的开展,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在枣庄市局调研会上,对枣庄市级系统、一网通办、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研讨。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树标立优,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推动工作落实。制定了《岗位职责清单》,定人定岗定细节,优化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管理;制定了《滕州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成立了滕州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工作小组,建立了《滕州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工作台账》,确保登记质量,有效降低登记风险;修订了《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急预案》,如有业务激增情况,及时或提前通过电子显示屏或纸质公告告知业务激增原因,耐心向办事群众宣传解释,维持大厅秩序,稳定办事群众情绪,及时疏导群众;通过党员示范岗、服务标兵的推荐评选,形成比学敢帮超、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工作人员努力提升专业知识,服务态度、语言、行为等细节方面得到提升。近期,1人荣获枣庄市五一劳动奖章,8人荣获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示范岗、服务标兵荣誉称号,16人荣获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服务明星、党员示范岗、巾帼建功、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3.关于“攻坚克难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土地供需矛盾解决不力,化解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力度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快速推进。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出让进度,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二是对照问题,细化措施。根据每宗地实际情况制定一地一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针对不同宗地制定不同方案。三是刨析细节,逐一研判。按照供地重点,召开专题批而未供研判会议,逐宗进行分析,找准突破口,寻找新方向。四是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分析原因、由点到面,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针对批而未供用地,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单位的工作,提高供地率。五是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协调发改、财政、行政审批、人社、住建、规划编研中心等部门明确职责任务,逐宗地会商研判,细化分工、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压茬进行,确保按时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枣庄市下达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任务为2212亩,我局已按要求分别于7月底、9月底及11月底前超额完成了50%70%100%的阶段处置任务和全年处置任务;截至1130日,累计完成2334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5.5%,超额完成枣庄下达我市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

(2)针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导力度。严格按照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改标准,充分发挥市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能作用,成立由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的三个督导组,进一步加大了对镇街整改进展的现场督导,督促镇街坚持零容忍,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帮助镇街解决整改中的政策性疑难问题,三个督导组已开展现场督导50余次,目前3宗已整改完成,剩余5宗正在督促进行。二是强化巡察力度。各自然资源所严格按照动态巡察工作方案开展巡察,每月两次报送巡察台账,10月份上半月、11月份下半月巡察台账各自然资源所已报送,均能按照巡察方案要求开展动态巡察工作。启动约谈问责机制,针对基层所巡查发现并移交的乱占耕地建房线索少的问题, 20个基层所进行约谈,教育引导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作风不严不实问题防范治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部分工作等靠思想突出,如‘田长制’长时间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三区三线划定已通过国务院审批,划定耕地保有量119.527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5.6910万亩。下一步,国家、省、市、县将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10月初出台了《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镇每月5日前将耕地保护日常监管及各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情况,包括巡察、发现、制止、整改成效等,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局,由我局汇总形成报告,送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制定出台“田长制”相关意见和具体考核细则。为保持和省厅一致性,我局正梳理耕地和基本农田台账,待省厅文件下发后,再细化落实。

(2)针对“工作中存在‘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机构、拨付经费。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农村房地一体推进会,市自然资源局及各镇街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工作经费。二是加强督导、加快推进。成立两个督导组联系镇街、协调进村、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会商,不定期的从外业调查、内业整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三是破解难点、严把质量。函告并约谈各中标单位负责人,通报省厅关于滕州农村房地一体登记任务目标,要求各作业队伍增加人员和设备;加强对作业队伍的跟踪问效力度,每周通报推进情况;抽调专职人员脱岗进行业务审核。四是优化流程、压实责任。按照枣庄市局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对调查及审核流程进行合理优化;克服因疫情影响不能外业调查的不利条件,加快内业梳理整理。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后,协调镇街党委政府,选择低风险的村居重启登记工作;要求作业公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加快登记进度。20229月份时,调查签字结果确认121519户(占比总进度35.74%),证书登簿2098件(占比总进度0.61%)。目前,调查签字结果确认232972户(占比总进度67.99%,总进度净增长32.53%),证书登簿182594件(占比总进度53.29%,总进度净增长52.68%)。

(3)针对“基层巡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土地资产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巡查督导工作,集中力量逐步将基层所动态巡查、设施农用地备后监管和经营性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由土地资产服务中心闭环管理统筹调度形成拳头执法监管优势,做到“巡查+监管”协调联动。二是充分发挥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预防机制的作用,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镇街执法管理办公室,以总支书记、村书记为主的基层辅助执法人员,引导群众使用随手拍小程序等方式形成强大监管合力。2022年通过空天地一体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执法应用场景发现自然资源违法线索109条,经甄别,63条线索不属实,非农村宅基地线索28条已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农村宅基地线索18条已移交市农业农村局办理,处理移交率100%

4)针对“工作机制不理顺”问题

整改情况:做好自然资源与综合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加强自然资源局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在行政执法中的协作配合,出台《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对违法线索转办和土地性质认定等协作配合工作,及时协助办理并予以反馈,全面提升协作配合工作效率。2022年共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土地性质认定意见94件、移交自然资源违法线索26件,向市农业农村局移交农村宅基地违法线索20件。

(四)“对黄河国家战略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征收力度不够,整改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在欠征国有土地租金方面。目前,枣庄王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留庄煤业有限公司、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兖矿鲁南化肥厂、山东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机械厂、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建筑安装公司、滕州鼎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的土地租金已全部收缴到位,农村商业银行的2015年度的土地租金已收缴到位。级翔集团级索矿、山东省滕州市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农村商业银行三家企业仍欠部分土地租金未收缴到位。工作进展:因疫情原因造成工作比原计划延误,目前正与级翔集团级索矿,农村商业银行两家企业核定相关事项签订补充合同争取一个月内收缴租金到位。山东省滕州市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因企业关停造成资金链断裂,目前正向市政府争取租金减免事宜,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加紧追缴土地租金或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关措施。

在欠征土地复垦费方面。一是根据未足额存储土地复垦费的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单个矿山企业的单项催缴措施。对今年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的金达煤矿、留庄煤矿,缴存所欠费用作为受理上报采矿权延续手续的必要条件,现已足额缴存到位。二是金庄煤矿、曹庄煤矿、均于2021年停产,正在办理闭井手续,按照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处置。三是东大煤矿已制定缴存计划并进行缴存,泉兴煤矿已列入国家发改委煤矿关闭矿山目录,处于退出生产阶段,下步按照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处置。四是日常继续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基金缴存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按时按期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在欠征矿业权出让收益方面。矿业权出让收益欠征涉及曹煤公司与金达煤矿。曹煤公司于20216月停产关闭,完成采矿权注销登记后,将申请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剩余可采储量出让收益进行评估,预计剩余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基本折抵欠缴金额。目前,曹煤公司已完成闭坑报告审查,正在推进申请采矿权注销的相关工作。金达煤矿分别2022831日、1230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足额缴清。

2.关于“建设用地使用出让程序倒置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建设用地使用出让程序倒置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马上对涉及地块评估报告进行查阅,TZ2021-51-1地块会审提交价格信息为2022128日,由于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不衔接及上传报告系统不稳定,与224日上传,误将提交报告日期写为223日。TZ2022-7-1号宗地上传报告日期应为2022523日,由于该项目评估公司上传备案的KEY损坏,530日才可以上传备案时误将提交日期也写为530日。上述项目,备案报告价格和提交报告时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变动。对此,评估公司已经对此做出说明,并提供了修改后的评估报告。二是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倒置的问题虽有客观因素,但主观上存在对该项工作沟通衔接不及时,审查不严格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提醒评估公司进行上传和备案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查。三是土地储备中心将形成地价审核机制,充分尊重评估机构的评估地价,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过程中的问题有,对黄河国家战略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在职责履行上还不够均衡,体现在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上,围绕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上的精力较多,推进生态保护重点项目相对少;在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面对全市用地空间不足的实际,在挖潜利用、存量盘活等问题上攻坚克难意识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整改工作打算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的责任感使命感。局党组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黄河国家战略精神要义,明确阶段性工作要点,理清工作思路。要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理顺机关科室间关系,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确保上下贯通、职能衔接,形成“横向配合紧密,纵向落实坚决”的良好态势,推动职责业务与黄河国家战略紧密融合,确保黄河国家战略在滕州自然资源领域的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规划引领,立足“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不断优化20202035国土空间规划。要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镇街属地责任,严格监测调度,强化部门联动,确保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制止、报告、查处工作无缝衔接。加大森林湿地资源管护力度,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切实压实巡林护林责任,最大限度减少林地逆转。加强国土生态修复,严格履行采煤塌陷地治理监管职责,进一步监督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落实。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严格落实用地审批制度,合理布控项目,为滕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压实责任链条,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决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担当,从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边整改,便总结”,要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统一,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问题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助力自然资源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5512066;邮政信箱: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电子邮箱tzstxfs@163.com

 

中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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