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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03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618日至8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9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大方面921条具体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主要负责人主动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推进会等,带头对照检查,坚持周调度,月梳理,带头抓好整改,尤其是巡察组点到的具体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各牵头分管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各责任科室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照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抓紧落实整改,形成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通盘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思想、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坚决”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慢半拍、不深入,领悟不透彻,知行未合一”问题。

1)针对“对黄河国家战略思想的学习慢半拍,结合工作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2022年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次,撰写研讨心得3篇。二是增强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及时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及重要会议讲话精神等列入学习计划。三是举一反三,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学习内容、方案制定、一学一报、台账管理等工作,确保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学出效果。

2)针对“未通过机关党委向所属11个基层党组织做出学习部署和安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110月按要求学习的基础上,立即梳理学习资料,20229月份组织各支部进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学习。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督导调度,严格按要求学习传达,并按要求规范整理会议记录。

3)针对“重要业务活动中,没有体现黄河国家战略思想与滕州水务工作的贯穿结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滕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将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作为重要内容,在规划中高标准贯彻落实。二是将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工作,列入党政会议、年度重点工作等重要议题进行研究推进,对马河和户主水库增容、北沙河和郭河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再生水利用、节水载体创建等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容,河湖长制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水生态保护领域的工作,多次专题研究、重点推进,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各项任务高质量落实。三是紧盯重点任务抓好落实,完成湖东滞洪区建设,修建撤退道路64公里、建设桥涵57座;加快郭河中游段、北沙河上游段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提升河道防洪能力;提前完成2022年度城区25公里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做好20236条道路38公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加强用水计划管理、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实施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项目、严格做好计划用水等水资源管理工作;建立河湖长巡河台账,每月坚持对镇村级河长巡河进行统计、通报,确保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施了龙山、洪山前、雷山小流域3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切实把黄河国家战略思想落到了实处。

2.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坚决”问题。

1)针对“马河水库增容项目流域意识和一体化发展要求考虑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马河水库增容项目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的影响,加强与邹城市的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使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二是加快马河水库增容工程建设进度,完成了工程立项、初设批复、招标等手续办理,正加快实施水库增容、环库路等建设,已完成清淤110万方,完成环库路路基填筑1.5公里、贯通3公里,计划2023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前完工。三是扎实树牢区域一体化发展意识,结合“滕州—邹城”全省一体化发展引领区等区域发展,加强工作协调对接。四是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携手协作意识、区域一体化发展意识,在涉及跨区域发展项目上,加强协作配合,使项目建设顺利落地实施。

2)针对“从岩马水库向新建东沙河水厂的调水项目,市域工程协调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上汇报协调,将东沙河水厂和输水管道项目纳入枣庄市级“两库四河”水系连通工程高位推进实施。二是加大与山亭区对接协调力度,优化输水管道线路,山亭段管道长度调整为10公里,积极协调推动,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三是举一反三,涉及类似工程建设提前做好谋划会商,科学分析项目推进可能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加强工程项目前期协调对接,理清项目建设推进方法和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建成按期发挥效益。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仍有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落实流域生态保护有差距”问题。

1)针对“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有差距。宣传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每年制定水土保持宣传计划,将宣传工作纳入水保工作重要内容。二是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编入党校教材;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宣传;规划建设水保文化广场,在雷山、龙山、洪山前小流域设置封禁碑12处、宣传牌47处,安排专人会同镇街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开展水保宣传;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开展时机,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水保政策宣传等。三是开展水土保持网络宣传,及时报道水土保持新闻信息。四是编制了“两清零、一提标”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改造方案计划,将工程施工的详细范围、路线、改造原则在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和报纸上公开发布,同时对山东省、枣庄市两级有关“两清零、一提标”的相关政策进行公示,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两清零、一提标”工作有关情况;在网站和公众号对城市防汛相关知识、指南进行宣传普及,降雨后及时发布雨水情信息,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学习城市防汛相关信息。

2)针对“在河道水系治理上,重防洪、轻生态,重骨干河道、轻中小河流;雨污管网建设还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界河、十字河南支、小魏河纳入省级美丽河湖创建,202212月份顺利通过省水利厅验收。二是加快实施北沙河上游段、郭河中游段等河道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河道防洪标准。三是针对流域面积50-200 km2的河道治理,已纳入《滕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支持,持续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同时积极引导镇街结合山水林田大会战、美丽河湖、湿地治理等建设,多方争取资金,多实施小型河道治理项目;2022年每个镇街打造1条市级美丽河湖,积极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良好河湖环境。四是按照我市《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结合我市城市新建道路,科学规划建设排水管网管径、排水区域,增强排水系统排洪能力;对不完善的区域管网逐步进行改造,在完成202225公里排水管网改造的基础上,2023年实施善国路、新兴路、文昌路、青啤大道等6条城市道路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重点解决管网渗漏、错接混接等问题,同时加大排水管径,进一步提升城区污水收集及排涝能力。

3)针对“水生态保护修复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基层河长责任,切实发挥河长作用,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每月下发巡河通报,及时指出巡河出现的问题,引导河长在巡河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制止河湖“四乱”问题反弹,让河长巡河有名、有实、有责、有效。二是在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2210月份针对河湖“四乱”问题,专门开展了河湖“四乱”清理整治行动,市河长办组织3个工作组,联动相关镇街,共同研判分析问题,现场推进整改,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02处、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34处,河湖面貌大幅提升。三是围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三年规划”目标任务,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推进市镇两级美丽示范河湖创建;202212月份成功创建界河、小魏河、十字河南支3条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同时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同步创建了26条枣庄市级美丽河湖,让每条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四是统筹利用南水北调、岩马水库、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各类水源,实施河道生态补水4900万方,有效改善了河道水质;积极发挥河长制成员单位作用,对于巡查发现的非法排污、污水直排等现象,及时联动成员单位对河流水质超标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做好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切实保障“清水入河”,确保河道断面水质达标。

2.关于“行业监管指导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水政监察与涉水行政执法被削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执法力量,行政执法科室与辅助各中心协调联动,形成了“科室+中心”联合执法良性机制。二是结合编办“三优”工作,内设了水政执法科,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和统筹,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坚持对河道、水库管理范围的正常巡查,累计巡查河道1200余公里,巡查水库1450平方公里,水资源、供排水、水土保持等行业监管检查40余次,有力保障了正常水事秩序。

2)针对“水土保持监管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发改、规划、审批等单位对接,及时获得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将水土流失监管关口前移,督促企业办理水保相关手续,履行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今年以来已督促67家企业办理了水保手续。二是对于“统一组织对园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积极与我市园区管理机构对接协调,对于新开工的园区,在“五通一平”开工前,协调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市城乡水务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园区水土保持监督力度。三是督促139个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并将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了监管系统;督促新立项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水保报批手续,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对存在水保违法行为项目,组织进行了现场核实,认真查处,已督促整改到位。五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其他建设项目的监督,切实保障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水保监测与工程同步实施。

3)针对“行业引领和约束作用较弱。涉水基本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还没有真正落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将《滕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将现代水网建设规划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二是针对其他部门实施的项目,加强项目论证实施阶段的协调,进一步强化涉水相关指标的约束,以确保涉水相关要素符合要求。三是结合汛期城市积水情况,多次组织应急、水务、住建、综合执法、水发集团等相关单位专家座谈,对城市来水区域、排水通道、城区积水点(滕龙路)等进行分析,形成了《滕州市城区排水问题分析和建议》。四是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多次现场查看、研判,编制龙岭路排水工程改造方案,适时开工建设。五是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编制《滕州市高标准农田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恢复农田排水体系,解决农田排水问题。六是在府前路茂源大桥东侧,打通道路沿河阻水障碍,将路面径流直排入河,消除桥面积水。

4)针对“监督指导基层水利服务力度不大,水务指导督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村级管理的224座塘坝,每座塘坝明确1名责任人,同时加强对镇、村的业务指导,督促镇村加强隐患排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二是按照塘坝管理名册,对重点塘坝组织进行专项抽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指导协调督促整改;202210月份,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小型水库和重点塘坝进行问题排查,共发现问题12处,并督促相关镇全部整改完成,计划在2023年汛前,再组织一次问题排查,并在汛前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度汛安全。三是结合每年汛前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线上、线下培训,对所有塘坝管理责任人、镇街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责任人掌握小水库和塘坝管理知识,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四是督促沿湖小型排灌站管理乡镇加强对排灌站设施的维修养护和设备定期保养,将排灌站列入2023年汛前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小型排灌站汛期正常发挥作用。五是联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农田灌溉规划》,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和田间排水设施,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不严格,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方面

1.关于“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仍有欠缺”问题。

1)针对“市水务局党组在干部作风整治等重点工作上有差距,践行‘一线工作法’还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重新梳理机构改革后科室单位设置和工作职能转变情况,制定完成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签订廉政风险目标责任书15份;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作用,2022年已运用5次。三是强化落实一线工作法,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主动深入“两清零一提标”雨污管网改造、水库增容、河道治理等重点工程现场,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议事不规范”问题。

1)针对“党组工作规则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已完成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修订,严格执行相关规则议事。

2)针对“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各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分工,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9月份以来已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议,对涉及的7项招标事项和资金使用事项经党组会议研究集体决策。

3.关于“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倾注精力少”问题。

1)针对“市水务局党组对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关注不够,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五比五看”提升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行动、赢在中层干部上讲台、干部轮岗等活动,不断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学习教育,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强化水务人才定期招录和调配,今年已新调配专业技术人员5人,计划新招录公务员3人。

4. 关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方面有欠缺”问题。

1)针对“市水务局现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文件依据老旧”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对工作会议、请销假、公章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进行了梳理,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2022820日完成《市城乡水务局管理制度》修订并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制度流程,保证了机关管理规范有序。

2)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内审工作计划,聘请了专业的中介机构,对系统内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和主要负责人2019年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各单位人、财、物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为党组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财务数据支持。二是把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内审工作列入2023年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三是重新修订出台了《滕州市城乡水务局规范财经纪律文件汇编》和《财务管理制度》,细化资金审批签批程序,在财务核算中,做到严真细实,完善凭证附件。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和资金拨付情况,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转变记账方式,分次计量,分次拨付,分次签批,坚决杜绝支付不规范的情况。

3)针对“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及管理、建设实施、招标投标、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验收等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在工程招标阶段派员到现场依规进行行政监督,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开工报告进行备案,在水利工程建设阶段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检查,在工程验收阶段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验收,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二是进一步明晰行政科室与局属中心工作职责,行政科室做好计划制订、行政监管等工作,局属中心做好方案、设计、统计等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协同联动,重要工作联合开展;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做好对水发集团的行业监督工作,采用网络视频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供水水厂、水源地、供水量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市供水安全,对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排水设施高效运行。

(四)“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理想”方面

1.关于“市水务局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效果不理想”问题。

1)针对“2017年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梳理了2017年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拉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结合本轮巡察继续整改到位。二是规范了研究事项提报等程序,修订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了干部轮岗交流机制,结合五比五看干部作风思想能力建设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水平;改进水利工程管理模式,修订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建立权责清晰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单位监管职责、监管事项,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科室与辅助各中心的协调联动,整合执法力量,结合编办“三优”工作,内设水政执法科,统筹加强执法力量,促进水政执法有序开展。

2)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行政检查相关制度,20229月份制订印发《规范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统一了检查文书,进一步规范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二是加强对执法科室行政检查工作的调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汇总上传行政检查信息。三是梳理汇总了20221-10月份行政检查结果,202212月份在网站公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段距离。城乡水务局党组将切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机遇,以巡察反馈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查找其他隐性问题,落实落细措施,全面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继续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国家黄河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节水、用水、活水的文章,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全力做好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落地。

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对整改工作中新建和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持追本溯源,深入剖析整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注重标本兼治,对好的经验与做法,认真总结,提炼上升为政策和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集中巡察整改工作结束后,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坚持标准不松、措施不减、力度不降,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带好班子队伍,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足巡察成果,发挥最优效果,切实推动全市水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91328;邮政信箱学院东路2199号;电子邮箱tz5691328@126.com

 

 

中共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党组

202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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