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4日,巡察组向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大方面15个大项28条具体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已有16项整改到位;11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1项未整改完成。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2023年2月24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月28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研究领会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亲自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为整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三个月来,多次调度巡察整改情况,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事项。 3月31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对照巡察整改要求,谈问题、找根源,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明确整改方向,作出郑重承诺,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制定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滕体党组〔2023〕7号),围绕3个方面15个大项28条具体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相关科室、单位对照整改方案,认领问题,对号入座,充分认清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整体工作时间大提升。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不深入”问题
(1)针对“市体育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跟进式学习,根据市委和市委宣传部部署要求,截至2023年5月底,召开了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月13日,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二〇二三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研究制定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丁涛回顾总结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并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2月28日,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重要批示、《关于深刻汲取江苏苏州“2.16”火灾事故教训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滕州市纪委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量清单一台账”的通知》、中共滕州市纪委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等内容,并围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进行了交流研讨。3月31日,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传达了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全市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通报》的通知,审议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实施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回顾总结了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并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学习了国务院和山东省出台的《“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中国体育法》和加强全民健身场地及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等对体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的学习,提高了对上级政策的理解。4月24日,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文章《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黄河保护法》,审议通过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5月25日,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和权利保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滕州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实施办法》等内容,并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创新了学习形式,采取了中心组读书会、宣讲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工作研讨。5月26日,党组书记、主任丁涛围绕《体育法》宣讲,重点讲解《体育法》在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反兴奋剂、体育仲裁等方面修订的新内容,要求党组成员不断加强业务水平,提高业务能力,分管领导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及对应措施,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
2.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市体育中心党组落实党和国家对体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有差距,推动全市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不深入,指导全民健身运动不到位。”问题
(1)针对“推动国家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均等化要求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体育赛事下基层,充分激发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的主体作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提供赛事组织、场地、器材、裁判等全套服务,为每个镇街配发一套拔河绳、跳绳、投壶、呼啦圈等趣味运动器材,以推广职工运动会为引领,带动社区(村居)趣味运动会广泛开展,计划全年举办机关、社区运动会300余场次,真正把赛事活动办在老百姓身边,逐步实现村居(社区)趣味运动会全覆盖。二是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着力推进镇街、村居(社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摸清镇街体育总会机构、人员等现状,收集、统计镇街赛事开展情况。4月13日、5月12日两次召开了镇街群众满意度工作会议,对镇街体育总会建设及活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目前镇街体育总会组织机构基本情况已收集整理。5月16日召开了市级体育单项运动协会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工作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今年以来的活动开展情况也进行了统计。4月份指导级索镇开展全民健身大会暨“庆五一 迎五四”环七星湖健步行比赛。5月份指导滨湖镇开展了2023年首届“邦泰杯”全民健身徒步大赛,促进了上下级体育总会工作融合开展。三是详细制定了老年体协年度活动方案,适时举办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5月24日在洪绪镇上善公园举办全市老年人风筝比赛,计划9月份在龙阳镇举办全市老年人钓鱼比赛,适时在部分镇街开展太极拳推广活动。
(2)针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质量不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道德、活动安全方面的内容列入授课内容。二是根据镇街项目需求,将培训班下沉至镇街,4月分别在东沙河街道、木石镇、官桥镇、姜屯镇、张汪镇举办了广场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三是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宽度,优化整体结构配置。4月3-4日,幼儿体适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行,填补了我市学前儿童体育锻炼指导员的空白。四是对纳入徒步协会管理的队伍,制定文明公约,实行严格管理。对群众自发组织、未纳入协会统一管理的队伍,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倡树徒步协会文明健康新形象。3月7日,市徒步运动协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滕州市徒步运动协会的文明公约》,意在规范徒步运动行为,积极创建文明城市。3月22日,“滕州体育”公众号全文转发了《滕州市徒步运动协会的文明公约》。4月16日滕州市2023“文明健康•为爱前行”大型公益健步走活动举办,徒步运动员代表又发出了倡议,提倡文明健身活动,滕州融媒体中心及其他媒体现场全程直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是计划下半年举办轮滑、滑板项目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填补我市缺乏专业滑板社会体育指导员问题。
(3)针对“推动全民健身运动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联系对接各单位活动的举办,截至5月14日,指导、协助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运动会、登山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18场次,每周指导消防大队消防战士进行体能训练。制定了《2023年滕州市市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七进”活动方案》,并在5月16日的滕州市市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工作会议上进一步进行了解读和安排。5月份开展乒乓球“进家庭”公益亲子培训活动,泰拳搏击协会完成“进警营”活动,为警员们进行了搏击、泰拳实战对抗技术讲解和实战训练。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班子集体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结合工作需要,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及科室,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科室,充实了科室人员。通过深入开展“作风形象提升年”活动,增强了班子和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
(2)针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严格坚持党组会议研究、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原则,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程序。
4.关于“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市体育中心党组在落实职能职责上有缺项,对安全生产关注不够,提升村居社会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有差距,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不力。”问题
(1)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体育中心体育场四处消防通道,将车辆杂物等搬离消防通道,重新更换消防安全标识10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消防通道相关管理规定。二是按照每年制定的消防演练方案,今年4月举办了一次消防演练,体育中心全体人员、物业人员参与消防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三是每月上旬主要负责人带队对体育中心体育场、游泳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体育中心安全平稳运行。
(2)针对“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2022年度滕州市体彩公益金招标器材85个村居的安装、验收工作。二是积极争取枣庄市体育局2023年度市级体彩公益金支持项目器材32套,近日将分发至镇街陆续安装。三是5月12日召开了各镇街文体站长工作会议,督促镇街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对镇村现有器材做好日常管护和维修喷漆。四是协调争取市财政在预算资金42.5万元基础上再列支资金57.5万元用于器材购置,今年年底基本实现空白村全覆盖。
(3)针对“对体育产业发展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体育产业科负责人,并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组织党组成员和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关于体育助力稳经济促消费激活力的工作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体育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体育产业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完成了我市八千余家体育相关产业企业的建档立册。三是根据山东省体育局体育产业纳统工作要求,将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市体育产业整体情况进行详细调研纳统,到2025年实现我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2%左右的发展目标。
5.关于“竞技体育学校管理亟待改革。市体育中心党组对竞技体育学校(以下简称体校)管理力不从心,学校办学模式改革不到位,招生人数急遽减少,教学管理不规范,训练成果滑坡明显,问题积重难返。”问题
(1)针对“招生渠道不畅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革招生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工程。由校长组织招生办、训练科及部分教练员到中小学进行招生选材,改变原有依赖教练员个人物色的模式。二是对校园进行绿化、硬化升级改造,对教室进行升级改造。在改变硬件的同时,与市教体局积极对接,争取镇街中小学教师到体校交流、支教,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三是内强管理、外塑形象,开通滕州市竞技体育学校微信公众号,加大对学校宣传力度。组织教练员开展暑假集训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训练水平,争取以后获得更多各级比赛参赛资格并能取得优异成绩,不断改善家长对学校的认可度。四是充分利用暑假后各镇街召开秋季中小学生运动会的时机,深入到各中小学选拔优秀运动员苗子,不断提升学校在校生人数。
(2)针对“学校管理问题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滕州市竞技体育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办法》《滕州市竞技体育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校园值班制度,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邀请了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到体校开展法制教育宣讲,让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知法懂法;开展了安全系列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烈士陵园扫墓等活动;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严格执行行政值班和校园督导、巡查工作,尤其是重要时间段(中午午休、晚自习、晚就寝)、重要场所(校园、食堂、教学楼、宿舍、训练馆)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3)针对“竞技体育训练成绩逐年下滑。”问题。
整改情况:因培养、输送运动员且取得优异成绩具有最少四至五年的周期性,本项措施2023年5月底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一是以枣庄市运会为直接目标,以省运会、全运会为根本目标,充分利用暑假集训活动,教练员严格管理、细致训练,队员顽强拼搏、突破自我,提升队员的专项力量和专项技术以及体能。目前暑假在校生参训人数已达到130余人。二是经常深入各中小学选拔优秀运动员苗子,对其进行科学测试和评估,研判选拔人员发展方向和潜力,从而提升获得各级大赛优异成绩的机率。三是积极宣传我校培养、输送的优秀运动员,号召在校学生学习他们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在全校形成良好的学习、训练氛围。
2022年以来,体校运动员在世界及全国比赛再现风采:1.2022年3月4日,姜蕴晏包揽世界竞走团体锦标赛青年组女子10公里比赛个人和团体两枚金牌;2.2022年6月12日,徐蕾获得2022世界跆拳道大奖赛挑战赛女子+67公斤级冠军;3.2022年7月23-24日,姜蕴晏获得2022年全国竞走冠军赛混合35公里竞走团体冠军;4.2023年1月7日,徐蕾获得2022年全国跆拳道冠军总决赛67公斤以上级冠军;5.2023年3月12日,徐蕾喜获2023年世界跆拳道联盟荷兰公开赛+73公斤级金牌;6.2023年3月19日,徐蕾再获2023年世界跆拳道联盟比利时公开赛F+73公斤级金牌;7.2023年4月11日,徐蕾、李忍忍分别获得2023年全国跆拳道锦标系列赛第一站比赛女子67公斤以上级冠军、67公斤季军。
(4)针对“学校办学模式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我单位积极配合提供了市体校资产和人员清单。与教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滕州市竞技体育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选材工作的通知》,做好今年招生工作。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市体育中心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意识形态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会议,加强了对《滕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实施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文件的学习,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完成了上半年专题意识形态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了“一学一报”制度。二是召开了党组专题研究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丁涛回顾总结了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深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并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宣传思想工作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加强了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按照滕州市委办公室印发的《滕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审议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好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提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资料存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弱项,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机制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市体育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加强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研究制定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体系。三是召开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调整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报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每名同志签订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承诺书》《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党组书记、主任丁涛同志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并与全体人员开展了廉政集体谈话。四是根据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针对“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大幅照抄上一年度内容,应付表现明显。”问题,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物业管理不规范。市体育中心党组对物业服务的管控较为宽松,物业公司增加人员、提高费用动作频繁,介入体育中心内部管理事务较多。”问题
(1)针对“对物业公司增资管控较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基本支出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岗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是按照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条款,已理清权限,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连续2次增加服务人员和提升物业费用相关依据和材料现已理清。
(2)针对“物业公司介入市体育中心内部管理事务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条款,已理清权限,规范管理。二是规范了健身器材发放程序,完善了器材发放审批表、捐赠协议。镇街提交申请后,由群体科进行现场勘验,对于符合条件的场所,领导审批,进行发放,移交产权单位进行后续管理维护。三是按照市财政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部署,鉴于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财务人员少,临时抽调物业一名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引领服务工作,待清查工作完毕后返回物业岗位。
3.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市体育中心党组对单位内控机制建设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违规问题多发,有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摸清资产底数,实物盘点已完成,现进行账面与实物核对工作。二是在体育中心注册的物业公司已迁出体育中心。三是规范了健身器材发放程序,完善了器材发放审批表、捐赠协议。镇街提交申请后,由群体科进行现场勘验,对于符合条件的场所,领导审批,进行发放,移交产权单位进行后续管理维护。仓库器材由物业公司清查后移交至群体科。
(2)针对“财务管理风险点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之后体育中心进行了规范整改,再无此类事情发生。二是业务人员学习并遵守财务管理规范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提升业务水平,加强《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各项新制度的深入学习,财务等相关人员履职尽责,严守风险边界。三是超限额留存库存现金一直未支付,现已存入财政账户,今后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四是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财务人员严格把关,重新学习基本支出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细则和会议费管理细则等,严审报销凭据,按照报销流程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予以报销,对于不合格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明确临时用工明细,新购入固定资产进行落实登记。
(3)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及人员配置,完善内控制度并细化内控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二是根据三定方案财务室列为办公室二级科室,办公室主任为财务室负责人,并承担相应科室职责,单位会计由会计公司派遣帮助,出纳由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定期按要求进行内部审计。三是财务室人员由于缺少专业人员,前期向政府、财政局反映过,反馈意见可由单位通过会计公司派遣来解决。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一把手’”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问题
针对“市体育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有工作求稳心态,创新精神和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抓落实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面对体育事业发展多年低迷的现状,以倡树叫响“健康滕州、体育先行”党建品牌为引领,组织开展“作风形象提升年”“重点工作突破年”“双年”活动,努力实现干部队伍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标准质量提升“三个提升”,滕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单项比赛突破20项、各类群众性赛事活动突破100场次、全民健身器材改造提升突破100个村居“三个突破”。今年上半年,组织举办并通过省平台上传审核体育赛事活动158场次,在全省136个县(市、区)中位列“赛事场次十强区县”第3名,实现重大历史性突破。创新建立每月初“月工作例会”制度,各科室负责人对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本月工作计划公开述职,党组成员作点评,对重点工作任务跟踪调度、现场问效,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扛起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优化了党组成员分工,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层层细化责任、传导压力,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每季度至少与党组成员谈话提醒一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针对“市体育中心党组抓党内政治生活不严实,部分制度未落实,活动开展不严肃,自我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3月31日召开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丁涛同志主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满声纳、杨水山、刘东、宫巍、李继太参加会议。滕州市副市长张晓翠、市纪委派驻第五组书记宋传忠、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丁啟阳对本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现场指导。本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反馈的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机关党建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丁涛同志代表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查摆了3个方面、15个大项、28条具体问题,班子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了相互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30条。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4月24日,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调整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报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每名同志签订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承诺书》《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党组书记、主任丁涛同志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并与全体人员开展了廉政集体谈话。进一步增强机关全体人员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底线意识,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日常纪律约束,擦亮清廉从政底色,防微杜渐、慎独慎微,切实筑牢党风廉政防线,切实提高服务发展保障能力。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针对“市体育中心党组‘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立不牢,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少,跟踪问效不及时,推进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职。党组书记、主任丁涛对每名现场述职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召开了2023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对如何做好今年党建工作展开了讨论研究和工作部署。体校支部党费漏交人员已补交,老干部支部计划“七一建党节”对已满50年党龄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并同步发放相关学习资料,督促老干部抓好支部学习。《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中规定了“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夯实了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规范了会议记录、党课讲稿、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工作,完善了支部生活记录簿、党费收缴登记表等基本工作。针对体校党支部问题,一是体校支部党费漏交人员已补交,并已完善党费收缴台账资料;二是党课开展已由主讲结合支部实际工作认真撰写,由支委会审核后使用,已经杜绝党建资料网上摘抄、下载。
4.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扎实”问题
针对“市体育中心党组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和党总支提高了对党员发展程序的学习,强化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执行,并组织机关支部、体校支部支委会成员参加“灯塔-党建在线”管理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完善了支部生活记录簿、党费收缴登记表,对发展党员进行了信息核实整理,完善资料归档,建立党务台账,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党建工作水平。针对体校党支部问题,一是2019年预备党员转正支委会及党员大会已经按照党员发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了资料完善及纠正;二是支部党员大会记录错误情况系记录与灯塔在线上传中出现录入错误,已无法进行修改,在以后的会议开展中已严格记录,灯塔在线上传内容与实际会议保持一致;三是发展党员集中表决问题,在以后的党员发展中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存在问题已经进行改正,采用了分别表决方式。
5.关于“干部队伍向心力凝聚力不强”问题
针对“市体育中心党组用人导向不鲜明,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作风形象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干部队伍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标准质量提升“三个提升”,制定完善了《滕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滕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员绩效管理差异化考核方案》,开展了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差异化考核工作。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组织参加了枣庄大运河马拉松、抱犊崮登山等活动,增强凝聚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6.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市体育中心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有纸上整改、边改边犯问题。”问题
(1)针对“抓整改就事论事,缺少举一反三的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模范机关建设与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方案》《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强化了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创建“五星级党支部”为目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28日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进一步严格公文审批程序,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文件文号的管理工作,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开支要附清单,做到财务工作举一反三。
(2)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电子和纸质账目已进行调整。二是根据基本支出管理办法,学习基本支出报销程序,对所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核审查。三是规范记账业务,按照相关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四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制度。五是针对“长期挂账”问题因历史遗留原因已经党组会研究确认,并逐笔予以追缴,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要求。精准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发挥好制度机制作用,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工作,要始终坚持紧盯不放,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形成整改管理闭环。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体育事业稳步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突出实干导向,坚持以上率下,迅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用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5513681;电子邮箱tyjky@163.com。
中共滕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