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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石镇党委关于十二届枣庄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2-07 来源:

根据枣庄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5日枣庄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木石镇党委及所辖5个村进行了巡察。8月4日,巡察组向木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大方面33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已有21项整改到位;12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木石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程俊雅同志作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持以身作则,亲自抓、负总责,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围绕反馈意见进行研究部署,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政治建设、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深挖个人问题根源、制定措施,为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任第一组长,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及镇村干部的具体责任。牵头研究制定了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责任领导、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五个明确”,确保反馈问题一个不漏、整改措施一一对应、整改时限明确具体、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二是严格整改标准。针对问题整改,严格要求各责任领导、相关部门对标整改要求,提高整改质量,在落实落细、务求实效上下好功夫,确保问题整改对标定向取得实效。同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是确保整改实效。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督查督办,先后主持召开调度会、推进会11次,及时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予以解决。深入部门、村及企业查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提要求、严标准,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深悟透做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全面学习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上见实效。一是自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共召开党委会20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均由镇党委书记审定把关,由一位班子成员领学,内容均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切实推动了“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同时党委会、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严格落实专人进行记录,切实杜绝了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的出现。二是对于理论学习中心组个别成员研讨发言稿原文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的问题,镇党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按照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学习主题,精选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议,提前向理论中心组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各党总支书记下发通知和学习材料,提醒研讨发言人员精心准备个人发言,严禁照搬照抄;会上,参会人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全镇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强工兴产 转型突围”的目标,结合项目建设、产业培育、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民生实事等具体工作实际,深入企业、村开展调查研究,梳理问题、解决难题,切实掌握真实情况和民情民意。今年以来,木石镇先后为帮促的13家企业解决问题诉求30余件。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耕地红线绝不突破。一是镇政府抽调执法、自然资源、派出所、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已将2家停车场依法进行了拆除。二是对于12345市长热线转办村民违法占地建设钢结构库房问题。2023年8月,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待法院判决后,木石镇政府将进行依法处置。三是对于12345市长热线转办村民建设活动板房、棚厦问题。目前,已办理农用地手续,完成工商注册,成立了家庭农场。四是木石镇党委、政府根据巡察所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积极开展了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宣讲,引导群众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完善了耕地保护的日常监管机制,督促执法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把方向不够,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开展评估工作。已委托山东亚华工程咨询公司对实施“十三五”规划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二是针对镇“十四五”规划问题,木石镇作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所在地,分别在2020年会同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滕州市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了《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21年委托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上述规划要求,继续落实好上级规划赋予木石在高端化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链条拓宽延伸的要求,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开展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适时予以修订,切实发挥好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三是针对村庄规划问题。木石镇已与山东琮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村庄规划委托协议,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2)针对“管大局不力,统筹谋划重大事项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高屋建瓴,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贯彻落实两级市委最新的指示要求,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和“工业倍增”目标任务,于2023年5月28日制定了《木石镇关于开展“强工兴产、项目突破”四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入手,确保重大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及时性。二是明确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在此基础上修订了木石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巩固加强了木石镇党委的领导作用。三是按照《中共滕州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一步细化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操作办法,完善了议事决策流程,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坚实保证。四是党委会议事决策公开透明。重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审议前,先由分管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酝酿、筛选,并在会前提前将会议议题分发至党委班子成员。党委会上,班子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后,审慎行使提议权和表决权,切实反映了决策过程的民主。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刻,抓落实有差距,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2021、2022年党委班子分工未明确宣传委员主抓意识形态工作。个别干部对宗教工作存有‘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的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木石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明确一名党委委员主抓意识形态工作,并安排一名副科级干部协管。组织镇领导干部、各党总支书记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2023年)》等内容,并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做了相关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二是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从而提高了镇村党员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正确的宗教工作理念。同时,镇党委对宗教工作不重视的个别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文化场所利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在镇党委的督促下,相关村已完成对农村书屋的清扫,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提升;书籍已全部拆封上架。镇党委举一反三,督促全镇41家农家书屋自查自改,坚持常态化开放,方便村民阅读、借阅;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活动,真正将文化惠民深入到最基层。

(3)针对“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迷信风水玄学”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村级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抵御封建迷信错误思想的意识和能力。镇党委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党员干部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相关责任人已被镇党委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打折扣”问题。

(1)针对“重工业轻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欠账多”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存在的差距和短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铆足干劲、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一是不断凸显优势,补齐短板,积极引导合作社、种植大户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农业服务业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业服务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二是实施品牌强农工程,不断完善品牌培育机制,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积极组织龙振集团、高新面粉等农业龙头企业参加第十三届国际薯业博览会、滕州市农民丰收节等农产品展销会,做优叫响龙振盖土猪、高新面粉等知名农产品品牌。三是强化龙头企业培育,以龙头企业为纽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扶持现有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全镇有高新面粉等省级龙头企业2家;腾龙食品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其中2023年新增鲁沪生物1家。目前,正积极申报山东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四是规范了村集体“三资”管理,通过摸清底数、健全台账,回收了被侵占的资源,确保公共资源全面清理、应收尽收。截至目前,已规范合同50余份,清收合同资金80余万元。五是围绕“资源增值、集体增收、农民增财、发展增速”目标,分门施策,做好资源整合利用,通过“合作社+强村公司”双模式,成立强村公司1家,创新增收新渠道。通过培育“参股经营”发展模式,积极争取省级衔接资金,实施农产品仓储冷库项目,村集体用土地、项目资金参股,每年可带动落凤山、白塔等6个村村集体增收近20万元。

(2)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全局、勇破困局、敢开新局,真正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一是针对山东拓博昊源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关停企业,镇党委已成立工作组,深入企业梳理企业停产原因,分析制定闲置资产资源的盘活方案。原山东拓博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资产已由枣庄瀚邦化工有限公司收购,瀚邦公司正新建生产项目,土地已盘活;原富诚化工土地已由山东华源舜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摘牌,投资10.65亿元,建设了年产36万吨甲醛3万吨三聚氰胺等项目,项目土建及设备安装全面完成,即将开始试车;原山东亿源石化有限公司土地因涉及银行担保等金融债务,已通过司法途径,将土地产权转给山东枭隆机械有限公司,因土地在化工园区内,木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枭隆公司正积极寻找合适项目,进行招商引资,寻求建设新的合适的化工项目,尽快将土地盘活;原山东鲁化塑业公司土地已由山东润芳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摘牌,投资3亿元建设年产3万吨烷基烯酮二聚体项目,项目一期土建及设备安装全面完成,即将投产。木石镇将积极把现有的闲置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充分对接有关招商项目,按照项目需求因地制宜,确保合适大小的土地承接合适的项目,把木石稀缺的土地资源效用发挥到最大,不断提高木石镇土地“亩产效益”。二是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2个村的非法洗沙点实行了“两断三清”措施,取缔2家塑料制品加工厂。同时压实村级属地监管责任,每月由村级对所辖区进行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镇综合执法中队、环保所、应急办组成巡查小组分三个片区进行不定时巡查和夜查,发现情况立即取缔。三是对于2020年以来发生的4次倾倒工业废弃物事件,公安机关已抓获涉嫌违法犯罪分子几十人,正在追回相关补偿资金。同时,镇政府组织环保所、执法办、派出所、应急办等职能部门对河道、已拆迁老村址、废弃厂房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充分利用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指挥控制中心的监控、检测功能,对外来危废物非法处置行为进行及时预警;通过创新实施人防+技防,综合发力,提高了对辖区内非法倾倒危废物的监管力度。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把解决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为着力点,用心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发展。一是聘任了木石镇营商环境“两官一员一监测点”,采取上门走访服务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打开新局面。二是建立“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协作”、业务部门“专业支持”、属地总支“对下协调”的“四级联动”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项目专班制、重点项目专员制,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2023年在上半年枣庄市营商环境工作通报中,我镇市场主体满意率97.24%,位居枣庄第八名,滕州市第一名。三是认真梳理了现有企业未兑现的优惠政策,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争取兑现企业优惠政策。对于渤瑞环保公司问题。2019年1月,渤瑞环保公司签订《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化工新材料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约定优惠政策兑现需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确定。目前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物化处置及固化处置等设施已建成投产,但化工新材料己二腈生产装置尚未开工建设,尚未达到优惠政策兑现节点。镇政府已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其尽快达到合同约定的建设进度。对于枣庄瀚邦化工有限公司反映的纠纷问题。在其租用桥口村集体土地40亩之外,想租赁他人承包的集体土地,镇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已和承包人进行多次协商,帮助企业争取租赁土地。

(二)“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禁而未绝”方面。

1.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镇党委未能做到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问题。

(1)针对“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请假审批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4名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不上班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扣发其基础绩效奖,2022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二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充分利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导检查,持续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

(2)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整改情况:木石镇已从2023年3月起停止发放三夏、三秋防火补贴及不符合条件机关人员的特岗津贴,收回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10.2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各类津补贴的发放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现象的再发生。

2.关于“财务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镇党委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同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严格招标制度,规范招标程序,增强纪律意识。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关键环节、重点过程的监管。强化合同备案和标后跟踪检查,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防止少招多建,保证标后执行不走样。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镇政府制定下发了《木石镇党总支财务管理制度》,严肃党总支财务工作纪律,物资、办公用品等采购均按财务报销要求取得正式发票,并按照程序入账,从而杜绝了白条入账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镇机关招待管理制度,镇党政办、财政所对接待标准、配餐人数、餐费报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促进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三镇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组织集中学习了《滕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木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增强了公务接待管理、财务管理的规范意识。

3.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乱象丛生。镇党委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部署轻落实,督导检查不够,不合理不规范问题多发,‘三资’流失风险问题严重”问题。

(1)针对“‘三资’清理不彻底,家底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长效机制,已对41个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承包合同再一次进行了梳理排查,对“三资”清理不彻底、合同签订不规范,明显有失公平公正的,或承包费过低、承包期限过长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相关村已将漏记的相关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补记。对于应收未收土地承包金,相关村已成立清缴小组,建立了清收台账,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人。荒山承包金偏低的问题,有1个村已根据上级文件指导价格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其余7个村经调解未达成协商一致,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2)针对“村级财务双代管‘代而不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组织了业务培训,加强了对村干部的财务制度及财经法规的培训教育;已对大额支现全面实行报账制,村级集体库存现金实行零余额;41个村已全部启用村集体银行账户,并全面推行“银农直联”系统,所有支款实行银行转账,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户,严禁村集体私存和跨年度记账,切实防范资金流失风险。二是对于相关村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问题。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形成了初步化解方案。通过分门别类、平等协商等手段,对村级债务进行逐步清理。通过制定清收计划,依法依规对村级债权进行催收。对于存在争议的债权债务,按照相应的程序有针对性地逐一进行解决。三是前安、西峭等4个村已依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了调整。

4.关于“落实涉农惠民政策不到位,服务群众用心用力不足。镇党委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贯彻上级涉农惠民政策有偏差”问题。

(1)针对“公益岗安置背离扶贫济困惠民宗旨”问题。

整改情况:为切实做好公益岗安置工作,木石镇在全镇41个村围绕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冒名顶替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于不符合低收入人员条件问题,镇党委、政府已责成村级对此类人员进行劝退,现已整改31个村51人;剩余1人,经镇、村两级核查,家庭条件确实困难。对于3个村4人同时领取公益岗补贴和临时用工补助问题,当事人已将违规领取的资金共计6480元退回,镇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于村干部及近亲属问题,镇政府经排查后发现共10个村14人,现已全部予以清退。对于冒名顶岗问题,现已整改到位。我镇将持续完善规范公益岗招聘、上岗程序,全流程监督,加大对公益岗人员公示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在阳光下执行。

(2)针对“民生保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大了惠民政策的宣传,通过群众满意走访发放社会帮扶宣传单2000余份,集中开展村干部惠民政策培训4次。二是确保政策落地。通过建立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动态督查核查机制,提高了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度,现保障农村低保499户769人,特困老人182人,三类儿童37人,残疾人护理补贴1362人,生活补贴410人。三是开展特色活动。开展圆梦助学活动,慈善救助困难学生60人次,共计7万余元;救助困难大学生23名,共计4.6万元。开展了送戏进敬老院,电影进敬老院,组织社会团体到敬老院开展理发、健康检查、表演节目等爱老活动。扎实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开展送医入村服务21场次,高危人群食管癌免费筛查200余人次。

(3)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镇农业办工作人员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积极与施工、供电等部门对接,督促实施T接点待电搭火装表送电程序。9月底,白塔、西峭、东峭、西荒、后安5个村高标准农田机井已全部完成搭火供电,具备抽水灌溉条件。镇党委、政府已指导相关村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措施,加强基础设施管护,确保了群众灌溉用水需求。

(4)针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12345转办热线线索久未回复的部门负责人,已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及时办理线索回复;镇政府在前期对沙场强制拆除的基础上,开展了巡查回头看,组织职能部门、总支、村对违建、非法采石、非法洗沙等重点问题进行联合巡逻,扩大巡查范围、加强巡查力量,共同担负起山体保护责任,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二是镇党委、政府已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同时,举一反三建立了机井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下发了《木石镇村级机井规范管理办法》,并逐村签订《集体机井管理使用承诺书》,各村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机井产权,所有机井实行编号入档管理,成立机井管护小组,确保合理有效使用村集体机井,最大限度满足村民饮水、灌溉需求。

5.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落而不实。镇党委对美丽乡村建设用力不够,建管用缺乏长效机制,村民自主管理意识薄弱”问题。

(1)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脏乱差痼疾未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按照“网格管理、区域到人、责任到人”的要求,组织农业办、环卫所逐村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三堆两垛”、杂物堆积进行了集中清理,全镇共出动人力4760人次,出动车辆726次,清理三堆两垛12927处,约30余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形成了党政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带头抓、总支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按月度开展镇域路域环境整治现场观摩会及工作推进会议,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综合评比优秀的村进行奖励,同时优秀代表作交流发言,充分调动了村干部和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改善了村容村貌。三是强化样板示范。持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建设,按照考核标准,根据村庄优势特色、发展方向、年度计划和资金投入,统筹村域路网建设、绿化亮化提升,制定振兴村1个示范村、落凤山等13个提升村的建设方案,打造具备木石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针对“‘厕所革命’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建设标准,已对原有厕所蹲位进行了全部清理,并按照“十一有”的标准进行了重新改造,安装水箱及各类辅助设施。在原有合同基础上重新修订与滕州朔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木石镇公厕清扫保洁合同》,加强日常清理维护的力度,切实提高了农村公厕实用度和使用率,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3)针对“文明乡风教育引导作用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发动志愿者围绕移风易俗“四倡四禁”文明实践行动,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各村利用全体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题宣讲会等形式,共开展村规民约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悬挂移风易俗宣传条幅50余条,派遣宣传车20余车次。二是先后召开移风易俗加压会议和红白理事会培训会议2次,及时对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完善并及时公布了《木石镇红白理事会章程》《木石镇殡葬改革红黑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宣传科、民政科以及各党总支、村的工作责任。同时,镇党委、政府与41个村书记签订了2023年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与所有村红白理事会成员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实效。镇党委、政府在定期调度红白事管控情况的基础上,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2358117),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民政科、党总支、各村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确保提前劝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管控到位。

(三)“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偏松偏软”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始终保持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切实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一是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木石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领导干部及部门排查5类风险点,累计梳理风险点50余条,制定了对应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纪检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在起草、制订文字资料时,认真把关,坚决防止错误现象发生。同时,镇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对于在执纪过程中发现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重大损失事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准确量“纪”,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准确给予纪律处分。针对违规违纪造成经济损失的党员干部,不仅按照要求退回相关资金,镇纪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坚决杜绝“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的案例”的发生。

(2)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集中开展纪委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5次,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增强队伍能力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在执纪过程中发现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重大损失事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特别对于在同一领域、同一监督对象屡教屡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人员,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加大处分力度,严格执纪、顶格问责、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发挥纪律的惩戒作用。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镇党委‘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树得不牢,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问题。

(1)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村级班子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村干部“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集中优化行动,围绕工作作风不实、发展动力不足、能力本领不强、制度落实不严、服务群众不力5个方面,查摆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通过“请进来”邀请专家授课提升素质、“走出去”拓宽视野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3次,提高了村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对存在“挂名干部”的村支部书记和相关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各党总支全面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村干部“轮值坐班”制度,定期派员列席参加村“两委”会议,镇组织科随机抽查在岗情况,确保“人在岗上、岗在心上”。相关村干部已按规定参加村务活动,正常进行履职。三是抽调组织、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成立工作组,认真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稳步推进村财务交接。镇党委通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3个村已完成财务交接工作。四是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纳入村级班子评价定级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村级工作责任,扎实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多元化发展。建立导师帮带制度,帮包党总支领导对总支所辖村一对一帮包。镇党委组织村党支部书记赴兰陵代村、薛城周营等地学习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先进经验,增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运营能力。加强合作社运营情况监管,定期对合作社进行督导、检查,形成问题台账,加强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运营、财务、收益分红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了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长效机制。如滕州市鑫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安排剩余劳动力20多人,每年可为振兴村增加集体收入2万余元。

(2)针对“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要求党支部书记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发展等相关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党员,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反馈未建立党组织的62家非公企业认真摸排,摸清了其企业经营情况和职工党员数量。目前,通过联合组建覆盖非公企业9家,已注销的企业3家,注册地不在木石的企业7家,对暂不具备党组织成立条件的43家企业选派了党建指导员,持续提高党建工作覆盖面。三是通过查阅党员档案,对4家“两新”党组织现有党员和灯塔系统注册党员进行逐一比对,对筛查出系统未注册的11名党员,已按程序上传灯塔系统、完成补录。完善党建指导员联系“两新”党组织制度,定期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坚持从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内容抓起,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

3、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1)针对“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自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会研究人事事项3次,均严格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切实维护了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纪委《关于对镇纪委副书记未按职数配备问题专项整改及重申镇街纪检监察干部选配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已于2023年9月25日进行了人员调整,调整后我镇纪委有1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同志为镇纪委副书记、派出监察室副主任,符合干部配备要求。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内政治生活提醒制度,通过当面告知、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发放提醒函等形式,提醒本支部党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前预告组织生活内容,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自巡察整改以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均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二是镇党委对涉及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的5个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强化工作督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议程序,既要注重党员自评和互评,又要注重组织和群众综合评价,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现实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定,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效果打折扣。镇党委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力,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未有效建立,问题不整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2019年巡察反馈3个村荒山承包者违规开发墓地问题未整改,私自开发出售墓地问题屡禁不绝”问题。

整改情况:镇纪委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对出现的违规开发墓地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严肃问责,已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同时镇党委集中开展违规开发墓地整治活动,组织木石行政执法中队、城管办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源头管控,严查各类违规开发墓地等违法行为。

(2)针对“指导督促村级大额现金支出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木石镇对大额支现全面实行报账制,村级集体库存现金实行零余额;41个村全部启用村集体银行账户,并全面推行“银农直联”系统,所有支款实行银行转账,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户,杜绝现金支付。同时,镇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

(3)针对“巡察移交线索查处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办案工作流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以“消存量、遏增量”为重点,以制度规范、打击典型为抓手,针对巡察移交或巡察整改发现问题线索,一律坚持零容忍,快查快结;扎实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确保问题线索按时高质量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木石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在抓常抓细抓长上还需下功夫。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完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相关问题发生。

(一)坚持常抓不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快移交线索的审核、查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加强建章立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将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着力推进管党治党、双招双引、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取得新成效,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2358101;邮政信箱: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政府;电子邮箱:mszdys@163.com。

中共木石镇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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