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滕州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8日滕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木石镇党委所辖36个村进行了巡察。8月4日,巡察组向木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大方面32项问题(发展党员、党员权利、党费),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已有28项整改到位;4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全面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指导调度、督促检查工作。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每项问题整改都做到“五个明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是迅速部署、强化措施。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镇各村主动认领问题,盯着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问题都建立整改台账,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二是强化落实、立行立改。结合木石镇工作实际,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分阶段分节点抓紧推进。成立整改落实督导组,党委书记亲自带队,深入各单位部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导整改落实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组织各帮包领导、责任部门对村级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实不畅、开拓进取精神不强”方面。
1.关于“抓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应付了事”问题。
(1)针对“多数村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紧迫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镇党委对前连水、木石三、俭庄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同时镇组织科定期派员参加指导村级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理论水平,增强主动学习、自觉学习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加强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利用“三会一课”“28日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通过“请进来”邀请专家授课提升素质、“走出去”拓宽视野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3次,引导村党员干部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了村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突出学习重点,助推乡村振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学细研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安排,精准定制学习菜单,着重抓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两个环节,切实提高为农为民服务能力,引领乡村振兴“加速跑”。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激发基层活力。坚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作为贯穿基层治理的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和运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带动村级红白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发挥好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群众依法依规自治水平,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串起基层治理各环节,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工作活力。镇党委、政府先后投入500余万元,实施农村公路、自来水户户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农村。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优势,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今年以来,全镇回引农村人才25名,培养村级后备干部41名。
(2)针对“学习活动造假,学习记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真学真懂,力戒表面文章。以走深走心走实的学风,坚决杜绝政治学习上的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村在召开会议时,所有参会人员均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坚决杜绝签名“造假”现象;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手册》专人负责制,注重学习活动的记录和保存,确保学习记录及时、完整、规范。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被镇党委问责处理。
(3)针对“党员参学率低的问题较为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员大会,督促基层党支部采取电话、微信等形式,提前通知党员应参尽参,并做好考勤记录,提高党员大会参会率,确保党员学习效果。同时,相关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问责机制。每月由党总支党建指导员常态化督导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记录情况,同时镇组织科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学习记录进行随机抽查。今年以来,木石镇先后开展抽查活动4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2.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用力不足,功夫不深”问题。
(1)针对“产业兴旺的‘龙头’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本村资源,注重内部挖潜,大力发展产业项目,探索多元化发展集体经济的方式,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转变思想,拓宽发展思路,激发主动作为意识。二是充分发挥中安村百年粉条、粉皮生产加工的传统优势,以汉铭薯类制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经济,依托网上销售平台载体,最远可销售至新疆、甘肃、青海、云南等地,持续释放示范效应,带动当地4家商户适时扩大粉条、粉皮生产规模,新增安排就业人员40余人,实现了中安村及周边村庄产业的“聚合式发展”。三是对于粮峪村、后安村的传统文化资源,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游客或客商;增强辖区党员干部传统文化资源保护意识,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健全完善保护体系,对旧村落、清代阁楼加强管理;积极对上争取,规划发展路径,依托古村落、文物自身的地域文化、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适度开发文创产品,加快第三产业提档升级。目前,木石镇已召开传统文化座谈会2次,已对后安村损坏的墙砖进行了修换。
(2)针对“生态宜居建设只做‘表面文章’,‘重面子、轻里子’问题较为突出,偏离美丽乡村建设的初衷和群众意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村“两委”、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的作用,真正让群众享受到生态宜居环境。二是加大村内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农业办、环卫所、各党总支、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对“三堆两垛”、杂物堆积等进行清理,全镇共出动人力4760人次,出动车辆726次,清理三堆两垛12927处,约30余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三是抓好日常管理,落实好长效化管理机制。相关村的杂草、生活垃圾已进行全方面的清理,村内垃圾桶进行合理布置。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相关村村民家中损坏的旱厕设施进行了维修,已正常使用。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已进行旱厕改造的27个村逐村深入排查问题和短板,对排查出的16个问题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同时,实行常态化管理,延长自来水供水时长,切实提高了旱厕使用率。
(3)针对“乡村文明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村级发展各个方面。一是加强村级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抵御封建迷信错误思想的意识和能力。镇党委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党员干部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二是先后召开移风易俗加压会议和红白理事会培训会议2次,及时对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完善并及时公布了《木石镇红白理事会章程》《木石镇殡葬改革红黑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宣传科、民政科以及各党总支、村的工作责任。同时,镇党委、政府与41个村书记签订了2023年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与所有村红白理事会成员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实效。镇党委、政府在定期调度红白事管控情况的基础上,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2358117),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民政科、党总支、各村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确保提前劝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管控到位。四是创新宣传活动,开展多种贴合群众需求的文化宣传活动,将深化乡村文明建设、培育时代文明新风作为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举措。8月31日,组织辖区群众30余人开展了“美丽庭院‘植’此青绿园艺栽培微课堂”活动;9月23日,在凤翔社区足球场隆重举办明德建筑杯“满意在柘里 幸福舞起来”2023年群众广场舞大赛,进一步丰富了辖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同时积极开展好文化进万家、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移风易俗“四倡四禁”文明实践行动等活动90余场次,播放电影200余场,送戏下乡26场,评选“好媳妇”“好婆婆”34人。
(4)针对“组织振兴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确保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三治”融合发挥作用。一是深化“法治”建设,组织司法所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常态化法制培训,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提高法治意识。对于相关村未签订拆迁上房协议的村民,分别成立工作专班,逐户分析研判,依法依情依理,耐心细致靠上做工作,目前已签订拆迁协议11户。二是加强“德治”教育,发挥村党组织基层治理引领作用和“五老”人员在村内德高望重的作用,加强对村民的说服教育,持续深化群众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选树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目前,相关村村风民风大大改善。三是深化“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村“五老”人员参与村级各项事务发展,切实发挥经验多、威望高、责任强、智慧足的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同时,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已被镇党委给予约谈批评教育。
3.关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慢半拍,为民服务意识欠缺。少数村干部对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消极应对,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教育引导力度。通过对相关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增强了他们服务意识,强化为民情怀。同时对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开展思想教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对于后连水村生产路在适当加宽路面的基础上,铺设了灰渣,并进行了整平,保障了村民正常农业生产。对于“断头路”问题,个别村已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商议,确定了道路建设三年计划。相关村已研究制定机井管理使用方案,加强机井管护,满足村民灌溉需求,确保农田增产增收。9月底,白塔、西峭、东峭、西荒、后安5个村高标准农田机井已全部完成搭火供电,具备抽水灌溉条件。镇党委、政府已指导相关村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措施,加强基础设施管护,确保了群众灌溉用水需求。相关村通过维修管道、延长供水时间、提高村民节水意识等措施,保障了村民生活用水,解决了村民吃水难问题。同时,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威慑力’不强,‘三资’管理质效有待提升”方面。
1.关于“‘三资’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村集体资源租赁‘寅吃卯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二是在41个村集中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承包合同“寅吃卯粮”问题,有1个村已签订补充协议,有3个村经调解未达成协商一致,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三是规范合同管理程序,严格公章管理办法,凡签订经济合同的,必须经镇司法所、经管站审核同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章。巡察后,各村新签订经济合同共30余份,均依法依规签订。
(2)针对“村集体资源低价租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二是粮峪、东峭2个村荒山已被村集体收回,其余村经调解未达成协商一致,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举一反三,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指导各村严格按照滕州市《关于做好清理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确定资源资产承包合理增长机制,通过协商或司法诉讼等方式,切实解决低价租赁的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全镇已依法签订补充协议23份,依法解除协议5份。
(3)针对“‘三资’管理不透明,底数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各村集中学习《木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加强“三资”管理,摸清“三资”底子,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目前,全镇41个村均按照规定建立完善了“三资”管理村务档案。二是西山村成立丈量小组,已对荒山进行了实地丈量,镇经管站已将西山村该山地纳入“三资”平台管理。
(4)针对“集体资源资产收益存有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防范村集体资源资产收益流失风险。健全完善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收益分配,建立后续管护台账,从严落实管护责任,切实防范资源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发生,确保资源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切实发挥应有效益,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木石一村已将固定资产明细账补登完毕;相关村已将租金足额收取或依法追缴租金或收回资产。同时,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
2.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一言堂’,财经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部分村党支部书记长期把持村财务,财务收支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教育培训,在思想上解决村“一把手”把持财务的问题。加强财经法规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引导村党支部书记认清民主理财的重要性,凡村级重大开支、重大事项须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程序,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同时,相关责任人已镇党委问责处理。
(2)针对“大额支现问题较为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木石镇对大额支现全面实行报账制,村级集体库存现金实行零余额;41个村全部启用村集体银行账户,并全面推行“银农直联”系统,所有支款实行银行转账,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户,杜绝现金支付。同时,相关村党支部书记已被镇党委给予约谈批评教育。
(3)针对“财务管理违规操作”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把握报账流程,票据要合规、手续要齐全、资料要规范,严禁白条入账、跨期报账,切实履行财务“双签字”手续,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单一律不得入账。在41个村全部启用村集体银行账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体外循环,严禁公款私存。同时,相关责任人已镇党委问责处理。
(4)针对“报销审批不按规定签字或以章代签”问题。
整改情况:3个村已对2021年6月份换届以来的报销审批手续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完善了补签补盖手续,今后将严格落实报销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单据一律不准入账。
3.关于“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普遍”问题。
(1)针对“少数村干部侵占村集体资产谋取私利”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机井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下发了《木石镇村级机井规范管理办法》,逐村签订《集体机井管理使用承诺书》,督促各村召开集体机井专题会议,明确机井产权,所有机井实行编号入档管理,成立机井管护小组,确保合理有效使用村集体机井,最大限度满足村民饮水、灌溉需求。同时,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
(2)针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3个村已将违规发放的补助款共计4690元退到财政专户。相关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同时,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
(3)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配置办公用品”问题。
整改情况:3个村已将超标准报销款共计4305元退到财政专户。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同时,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
(4)针对“违规支付零工工资并随意重复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4个村已将规支付零工工资款共计8720元退到退到财政专户。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同时,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
(三)“村级党组织‘火车头’作用不凸显,组织力疲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政治领导力不强”问题。
(1)针对“村党支部书记‘领头羊’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各村党支部书记对照上级年度党建重点任务,结合村级年度“四定目标”,严格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建述职制度,树立良好的党建工作导向。同时,镇党委将对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对仍不按要求落实党建工作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少数村新老班子不交接”问题。
整改情况:抽调组织、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认真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按程序稳步推进村新老班子交接,已完成相关村财务交接工作。同时,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
(3)针对“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团结”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组织帮包干部与个别村两委班子开展谈心谈话,并及时关注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动态,相关村各项工作已顺利开展。同时加强源头治理,狠抓村级班子建设,扎实开展村干部“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集中优化行动,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凝聚力,从而提高了村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针对“部分村存有‘挂牌村官’现象,干部在职不在岗”问题。
整改情况:对存在“挂名干部”的村支部书记和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令各党总支全面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村干部“轮值坐班”制度,定期派员列席参加村“两委”会议,镇组织科随机抽查在岗情况,确保“人在岗上、岗在心上”。相关村干部已按规定参加村务活动,正常进行履职。
(5)针对“不注重抓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纪法教育不经常,部分村廉洁文化教育空白,村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挖掘廉洁文化资源,树立廉洁教育典型。依托木石镇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墨子故里博物馆、各村文化广场,实施廉洁文化阵地提升工程,用足用好木石墨子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创建落凤山村、振兴村、中安村3个“清廉村居”示范点,以点带面,在41个村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创新教育理念,开展“五比五看”做表率干部大讲堂,三级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构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2.关于“村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较为严重”问题。
(1)针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一是通过查阅党员档案、《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和入村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调查核实。同时,镇党委对2个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发展党员责任清单,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定期召开党务工作者例会,加强对发展党员业务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按程序发展党员。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规范记录要求,全面完整准确记录党员发展会议讨论全过程,确保《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内容和发展党员会议材料同步一致。
(2)针对“个别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增强党员法制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党员遵纪守法,畅通合理诉求反映渠道,引导其按组织程序反映情况,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相关部门已对2个村相关党员进行思想或法制教育。
3.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成员‘找不到感觉’,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要么‘胆怯’,要么‘茫然无措’,要么言听计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无工作记录,即使有也是‘一笔带过’,看不到监督的实质运行,依法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方面较为薄弱”问题。
(1)针对“不依法设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村责任人已镇党委问责处理。二是前安、西峭等4个村已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37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摸排,对不符合条件的3村3人进行了调整。
(2)针对“不依法履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账务未签字、未盖章等不规范事项,相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按照规范程序逐一补签补盖。2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已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保管。同时,相关责任人已被镇党委给予约谈批评教育。二是对全镇41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保管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目前,全镇41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均由监委会主任保管,并依法依规正常使用。
(3)针对“履职得不到保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41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摸排,对不能胜任或者不履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及时进行了调整。二是通过采取专题学习、业务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村务公开等知识,清楚监督内容、熟悉监督方法、掌握监督手段,确保“会监督”。三是镇党委制定7个领域34项“小微权力”清单,下发《木石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操作手册》、《滕州市基层小微权力清单手册》及《基层小微权力公示公开实用手册》40余套,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紧盯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为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职撑腰鼓劲,确保“敢监督”。同时,认真抓好了滕州市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未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村责任人已被镇党委问责处理。3个村的公益岗进行了认真复核,对不符合条件予以清退,并在全镇范围内对选任程序不民主、不公开及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冒名顶替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教育和培训,大力宣传“四议两公开”的重要意义,营造民主决策、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思想认识,在集体荒山承包、大额资金支出、公益岗招聘等重大事项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程序,全流程监督,确保村重大事项决策透明、阳光操作。巡察整改以来,全镇41个均按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再予以实施。
5.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纸上整改、虚假落实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由镇纪委、经管、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部分村存在财务造假、虚报用工补助款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核实后,3个村已将虚报的资金共计35874.4元退到镇经管站。同时,相关责任人已被问责处理。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多次通过召开会议、现场督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责任单位、村居要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对巡察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坚决杜绝纸上整改、虚假落实的现象的发生。今后,如整改落实不到位,镇党委、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前期集中整改,我镇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滕州市委巡察组和市委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村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突出责任担当,严肃作风纪律建设。镇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持续将压力传导至村居,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抓实抓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把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间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成果巩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把建章立制作为整改的重要任务,透过现象看本质,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扩大整改成果,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同类问题“不二过”。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上台阶、上水平,向市委和全镇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2358101;邮政信箱: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政府;电子邮箱:mszdys@163.com。
中共木石镇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