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4年7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滨湖镇党委反馈对村党组织巡察情况。会上,市委第三组巡察组组长李战同志代表市委巡察组向滨湖镇党委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郭华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在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会议精神,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滨湖镇党委书记何洪超同志和村党组织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滨湖镇所辖村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查看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决议决定,落实两级市委工作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巡察组围绕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巡察情况。
李战指出,滨湖镇所辖村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落实各级党委工作部署,在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城镇建设等方面付出了艰辛努力,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微湖渔家”建设工作,助力红荷湿地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为“宜居宜业宜游”和美滨湖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步子”走得不扎实不全面;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拳头”攥得不紧、力度不大,“三资”管理质效仍有待提升;村级党组织“火车头”作用不明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有差距;整改责任扛得不实,落实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同时,巡察组发现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李战代表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对村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二是提升村级班子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质效;三是健全村级解决群众急难问题自治机制;四是扛牢主体责任,完善“三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郭华指出,对滨湖镇所辖村党组织开展巡察,体现了市委对滨湖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滨湖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担当尽责、积极履职,既指导督促村级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又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要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提升巡察整改的整体质效;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何洪超表示,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滨湖镇党委和各村级党组织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对于整改要求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思想自觉。滨湖镇党委和各村级党组织将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从严从实整改。镇党委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专项督导组,严格督导问题整改工作。三是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做好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村级班子建设等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巡察结果,全面梳理各种风险隐患,切实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郭华同志,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滨湖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机关一、二级岗负责人,镇双管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