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2月5日,对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四个大方面31项问题,中心党组完全同意并诚恳接受,并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立即改、促规范、利长远的原则要求,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已有10项整改到位;20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1项未完成,继续整改。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成立了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责任科室主动履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项落实,逐条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期间,中心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整改推进会6次,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把整改要求。能源中心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找问题症结,凝聚整改共识,形成整改合力。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及工作要求,要求中心全体同志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强烈的担当精神全面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责任。中心党组逐项梳理反馈问题,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并多次进行研究、修改、完善,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等内容,切实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明确、时限清晰,确保整改工作向深向实,不走过场。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推进。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察督办、跟踪问效,党组共召开专题调度会3次,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进展。坚持标本兼治,修订完善了《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等7项规章制度,进一步通过制度加强规范性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及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及时、不主动,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内容进行再学习,增强党组成员对“第一议题”制度的理解和把握,自觉地将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要求。二是制定《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第一议题”制度》并常态化落实。2024年3月以来,中心共召开10次党组会议,均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会议的首要议题。三是贯彻落实好学习研讨发言制度,明确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发言人,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积极发言,并认真整理归纳好相关材料。四是党组将“第一议题”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抓手。同时,党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取得实效。
(2)针对“没有聚焦‘国之大者’,政治学习针对性不强,理论知识学习不积极不主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学习的主动性。完善并认真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将加强理论武装作为提升政治基础的前提条件、基本要求和终身课题,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并认真做好个人自学笔记。二是于3月28日召开全体人员学习会议,针对习近平总书记赴陕西、江苏等地考察时对能源安全、清洁能源、煤电油气保供稳价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开展摘要学习。结合滕州能源事业发展实际,学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辛向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亮点解读文章,重点学习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论述。三是积极开展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于8月28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9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议精神。四是党组理论中心组于9月23日围绕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和经济体系等论述,集中学习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3)针对“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政治术语表述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立即整改,并进一步严肃相关要求,严明工作标准,严抓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做到入脑入心、举一反三。二是修订完善文件签发机制。党组重新优化中心文件起草、审核、下发流程,严把审核关,明确文件起草人为第一责任人,所有上报、下发的文件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把关,杜绝把关不严出现表述错误。三是加强党的政治理论的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24年以来,结合上半年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心全体人员共开展19次集体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增强抓落实干工作的本领。
(4)针对“学习形式单一,态度不端正,学习效果有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端正学习态度,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领导领学、个人自学、集体研学、支部共学、现场教学等“五学”方式将学习常抓不懈,做到分层推进、因类施学。二是组织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交流、调研参观等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中心于5月8日重新调整学习党组成员分工,并将文件下发至各科室,要求所有人员逐条掌握中心主责主业及科室职责。同时,积极开展专项业务知识培训活动,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心整体工作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能源中心各项业务工作,上半年,中心招引项目累计实现投资6.49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53%。捕捉项目招引有效线索12条,各重点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更加注重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能源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市能源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深入推进能源事业进步、能源产业发展。加强节能减排,推动能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组织6人次赴深圳、北京、青岛、嘉兴等地参加培训或专题会议等,分批次组织工作人员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调研考察活动,成功举办了2024年枣庄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大会滕州分项活动,同期组织滕州大讲堂活动。四是增强学习的严肃性。中心党组书记于4月10日对学习笔记存在代写代抄现象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开展严肃批评。党组为每位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配发专用笔记本,要求党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于8月份对党组成员笔记开展检查,确保各项记录及时完整,杜绝学习应付了事、代抄代写、补抄笔记的行为。五是加强对中心人员学习的督促引导,倡导“三个一”模式,即一人一个专业方向研究,一人一篇业务文章,一月一次业务知识抽查,不断推动中心人员加强学习、加强实践,促进本职工作。
2.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统领带动能力有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的统领能力,重点在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上发挥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5月8日,中心党组召开党组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会上对中心承担的各项业务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做了重点研究。下一步,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及时研究单位职责定位、总体建设和长远规划问题。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专题研究。于7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中心人才梯队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新录用参公人员岗位锻炼的实施方案》,以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新录用参公人员选、育、管、用机制;于7月19日召开新入职公务员见面会,介绍中心重点工作,安排人员到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锻炼,尽快使新录用人员全面了解中心本职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于8月21日召开党组会总结上半年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于9月11日召开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安排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并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2)针对“议事程序不规范,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共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中共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议事规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党组在推动能源工作发展中的领导作用。二是落实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做到会前充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酝酿议题;会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会议的效率和决策质量,妥善处理意见分歧,杜绝临时动议、违反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发生。目前已召开10次党组会,均已认真执行末位表态制。
(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明确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界定标准,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在“三重一大”会议前对重大议题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强化班子成员沟通交流,营造浓厚的民主决策氛围。三是坚持通过党组会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讨论决策,优化议事规程、健全议题审核、压实分解责任,确保党组集体决策的科学精准。四是做好会议记录。目前,已召开10次党组会议,均作详实记录。五是为保障“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执行,中心党组定期将“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的重要条件,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3.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
(1)针对“单位活力不足,缺乏主人翁意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认真严肃研究中心职责定位与职能设定,理清履职内容及路径。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基础上,中心党组聚焦能源事业发展和能源产业促进两大方向,重点围绕确保能源安全强化能源保障支持,加快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新能源项目建设不断调优我市能源结构。积极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及占比,持续推进节能事业进步,增强电力服务、油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时效性;重点围绕锂电和新能源产业促进发挥专职、专业、专题作用,不断延伸产业链,进一步丰富产业生态,融会贯通上下游产业;围绕高效履职,进一步明确发展战略和目标。并于5月8日召开党组会,明确党组成员分工,进一步规范班子成员职责,明确分管业务内容及科室,使分工更加科学合理。构建领导管理一致、权责对等均衡、运行便捷高效的分工负责格局。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前沿趋势、政策走向的学习和研究,以更高的战略眼光和前瞻性谋划我市能源发展战略。中心党组明确了以下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储能产业。能源中心全面落实枣庄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未来产业的储能产业基地的建设要求,初步规划市以西岗为中心的包括滨湖、级索等镇的储能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已列入省项目库的国源时代、中星九洲、辰欣等3个电化学储能项目,合计为700MW/1400MWH;规划招引的天能集团的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北京博瑞公司的100MW/400MWH压缩二氧化碳储能项目。以上项目总计1000MW/2200MWH。同时,在引进储能电站的同时,大力引进相关设备的制造项目,例如拟引进压缩二氧化碳储能装备(压缩机、膨胀机等)。加快风光发电促进绿氢产业战略。依托我市现有的存量风光发电资源,结合木石化工基地现有产业、产品及消纳优势,积极谋划绿氢产业发展,拟利用盘活原辰龙化工基地制造绿氢,就地向鲁化、联泓等企业销售利用。完善新能源电池产业体系建设。锂电方面,规划欣旺达15GWH锂电PACK项目,先阳能源科技10GWH锂电PACK项目,积极招引储能装备等系统集成项目,加强东风汽车锂电商用卡车的招引,高质量推进充电设施全域建设。三是修正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计划执行到位,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评先树优相挂钩,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四是修订各业务科室职能。加强内部流程再造,不断调整优化分工,明确各科室职责边界,工作方向和重点,整合规范科室职责,强化人员履职尽责。同时,要求科室间加强相互沟通协作,坚决杜绝“各自为战”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中心工作优质开展。五是中心党组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以5月8日党组会决议为依据,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从严管理和对分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科室负责人负起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全体干部践行“主人翁”精神,同心同德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事事能干好”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党组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的教育管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大力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和能力。
(2)针对“协调项目建设服务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力度。对承担的重点项目盯紧靠上,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采取现场调研、协调地企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已开展调研活动10次、现场督导项目进展8次、与企业负责人开展项目建设推进交流8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快速响应马上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积极推进国源时代100MW/200MWh项目建设,1#-18#储能单元基础浇筑完成;1#-8#PCS集装箱与1#-8#电池舱集装箱之间电缆沟施工完毕,1#-8#舱PCS集装箱9#-18#舱电池集装箱之间电缆沟基础模板安装完成,外送工程地勘工作已完成,正开展设备订购。水面光伏70MWp光伏指标省能源局已批复,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其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针对“职能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锚定锂电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统筹谋划中心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推进我市能源行业和能源产业建设。推动产业促进专职化建设。市能源事务中心除依照三定方案积极落实设定职责外,还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主动承担产业发展促进职能。根据对前期专班运行情况的总结分析,积极建议产业促进由临时性工作向深化中心常设职能转变,建议由能源中心承担全市锂电和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职责,加强产业链研究与建设,指导各镇街、部门开展专业化项目招引与建设,推动产业链业态丰富,培育产业链自我创新嬗变能力。汇总协调推进锂电和新能源产业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商业化开发。加强产业促进专业化水平提升。重点引进、培养、使用好锂电和新能源产业相关的专业人才。积极引进我市产业发展亟需的锂电、新能源、材料、工程等方面的人才。持续加大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采取多岗位轮训,多专业融合,“实战”化淬火,加速专业程度提升,加快人员成才。鼓励人才竞争性成长,推进人才尽快实现自我提升,独立开展项目运作。构建产业促进专题化工作推进模式。中心党组全面研究中心各项业务,采取分类项目化专题推进,明确各项工作内容、目标、要求、时限及责任人,确保工作内容全覆盖。加大对产业发展的专题化研究,梳理细分产业发展方向,例如做强木石化工园区的锂电池电解液、新能源材料等化工材料产品,推进包括西岗、滨湖、级索、姜屯等镇在内的光伏、储能基地建设,探索推进微电网、智能电网、源网荷储应用做强张汪镇循环产业园,加快高铁新区的新能源产业园这一重要新能源发展载体建设,推进储能装备、钙钛矿等项目建设。创新引领产业提质升级,推动在运光伏发电企业加强技改提升效益,加快风电产业落地建设,推动充电设施、工商业分布式储能等商用场景高质量应用,鼓励电动重卡(含充电站)等新能源装备应用及设备更新,积极研究台区储能等技术应用,缓解并网容量紧张问题等等。加强对能源事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提高对绿色低碳发展、节能管理、电力管理、双碳战略、碳排放等产业发展方向的关注度,积极启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前期研究熟悉,扎实推进在人员、政策、技术等的储备工作。科学分析准确定位中心职责定位。积极向上汇报,尽快理顺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规范中心职能设定和任务安排,尽快完成职能整合到位。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进一步科学优化工作推进流程,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在做好锂电和新能源专班项目招引工作的同时,协同做好中心能源规划、开发、运行调节及保障等业务工作。二是加强与国家级能源专业机构联系,借力发展我市能源事业。已与全国工商联、全联新能源商会、广东电池协会等一批机构建立业务联系。8月25日开展了滕州大讲堂活动,邀请全国工商联商会曾少军秘书长作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专题报告。三是积极推进承担的各项本职工作。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根据上级关于开展“两高”行业核查工作的部署要求,4月13-16日,能源中心牵头迎接了省“两高”核查组对我市“两高”企业(煤电行业)核查工作,全面摸清了企业产能、产量、煤耗、能耗、碳排放等最新数据,顺利通过现场核查验收。深入贯彻“四减四增”,助推循环经济发展。按照《滕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中的责任分工,承担了上级对我市的持续压减煤炭使用、壮大清洁能源规模、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等相关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考核,顺利完成了任务目标并通过上级考核。扎实开展“一企一策”,当好企业帮促“服务员”。中心为帮促的滕州市百兴机械有限公司、郭庄矿业公司、泉兴矿业有限公司、山东嘉恒矿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开展“贴身”服务,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打通“堵点”、补上“断点”,为百兴机械公司协调解决了新建厂房征地问题,为郭庄矿业协调解决了采煤塌陷房屋斑裂工农关系纠纷问题,真正发挥了为企纾困解难、助企发展的帮促作用。中心加强电力负荷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联合发改、供电部门对全市用电负荷进行摸排分析,结合用户实际生产情况,组织落实2024年全市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确定了“两高”用户执行负荷管理顺序及压限负荷数额。
4.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中心党组于4月12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二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由党组书记直接分管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三是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中心计划于第四季度把“一把手”讲党课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意识形态主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党组强化对单位内部宣传阵地的管理,明确综合科专人负责,妥善用好工作群、单位网站等阵地,确保每月向全体机关干部推送学习资料至少一次。二是加强宣传工作从业人员的意识形态教育和培训,提高利用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信息内容定期更新制度,确保官网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目前,中心官网共发布10次宣传类信息。
(3)针对“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视,强化舆论监管意识。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加强舆论监管力度,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依托“两枣平台”舆情监测、分析、应对和反馈体系,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信息。二是提升信访问题舆论信息公开程度。加强对信访问题舆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针对我市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不及时的问题,已成立领导小组,聘请律师,专门负责相关工作。并对涉及人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和时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严格,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抓而不实,机关效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敷衍了事”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学习记录。对已开展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了系统性梳理,重点针对有内容缺失的学习记录(如仅有学习照片而无文字记录情形),安排专人进行补充完善。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撰写。今年以来,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撰写的相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完整准确地记录下会议的相关内容。记录人员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记录由党组成员及时审阅并签名确认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保存,为后续工作提供详实、可靠依据。根据实际需要,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加强会议记录、纪要管存。明确专人管理责任,专柜存放。四是党组按季度对学习记录、会议记录等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或抽查评估,对不符合规范的相关记录责成专人整改和补充完善。目前,已开展了两次自查,进一步确保了会议记录等相关纪律的完整性、准确性。
(2)针对“发文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对无落款时间文件补充完整。二是规范文件制发流程,修订完善发文机制。严格执行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对文件内容的审核,履行签名程序,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心,避免出现错误和疏漏。
(3)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1日,中心对超发的遗属补助予以追回,并交至市财政局归集户。二是加强遗属补助发放监管。建立遗属信息档案,详细记录遗属的基本信息和补助发放情况,由综合科和人事计财科当面核查遗属信息,并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要求做好半年认证工作,确保及时获取遗属人员变动信息。
2.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会计基础不规范,财务管理有缺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于4月10日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严肃相关工作纪律。同时,党组于4月9日召开会议,重新完善修订了《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把好报销单据预审关口。同时,在请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前提下,于9月9日召开党组会,聘请山东舜腾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中心财务报销单据审核把关,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党组及责任人,坚持立行立改,为财务报销管理设置多重保险。二是坚持边巡边改。在巡察期间,能源中心坚持立行立改,规范会计业务,将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报销单据进行规范;对未按实际经济业务发生时间核算体检费,财务人员已作出详细说明;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先进个人奖金等收入项目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对离退休干部慰问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生活补贴等项目的发放情况进行梳理,补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和领款人签字;对过去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梳理,严格审查接待公函、审批单、费用清单等必备要素,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和票据,确保接待活动的合规性。在整改期间,能源中心党组坚持举一反三,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自查,针对上年度接待标准执行不严的报销单据开展立即整改。对用电问题,中心党组积极与供电中心对接,将中心办公用电独立分户,并已于8月下旬开始计算电费。将未按规定发放的2023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生活补贴追回,并于3月5日退回至财政局归集户。9月23日,中心党组克服困难,完成2024-2025年国有资产出租资金收缴。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对大额开支均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分管负责人定期对财务报销单据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财务人员,确保每张凭证手续合规,附件全面详实。中心党组严格落实了公务用车、加油、参会、加班等各项日常工作报销制度,对于要报销的事项做到事前审批,并对财务人员作出要求,加强单据预审把关,不符合报销规定及单据不齐全的一律不得入账。今年8月份,党组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线上财会知识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性,做优财务工作。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遗漏的改建修缮项目如办公楼线路改造、院内绿化及水池改造等纳入固定资产登记范围,申请资产卡片,将其成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本化处理,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相应调整折旧计提,确保改建修缮项目的成本能够准确、完整地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二是由综合科和财务人员联合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目前,中心国有资产出租费用已足额按期收缴,并交至财政局专户。
(3)针对“财务往来处理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往来款项2024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能源中心已经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明细账簿,并着手聘请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每笔往来逐一分析。目前,已梳理出较为明朗的线索,对于部分已破产的矿井且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往来账目,拟做核销处理。其余能收回的款项,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按照财务规定进行处理。2024年,暂未发生新的往来业务。二是财务人员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建立往来账款的责任管理制度,将往来款项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推行个人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避免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或银行转账之外的支出,减少往来账款的业务发生。
3.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廉政风险有隐患”问题
(1)针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党组的重点工作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党风廉政和相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中心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每年至少研究部署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于8月21日召开党组会总结上半年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于9月11日召开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安排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相关论述,并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二是由各科室主动排查个人岗位风险点,完善中心岗位风险点清单,并对各风险点针对性制定了防控措施。
(2)针对“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组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于4月16日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提升对主动接受监督的认识。二是提高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自觉性,每次党组会前都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提前通知和送达相关会议材料;在研究事项的动议酝酿阶段,及时告知和征求意见;会后及时抄送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材料。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应邀参加中心党组会议4次。
(3)针对“对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党员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方面做的不够,廉政意识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建立健全廉政提醒机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提醒,增强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目前,中心共开展个人廉政谈话16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力度。结合上半年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廉政政策、案例分析、党规党纪等,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三是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借支工会经费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已向巡察组做出书面检查。中心主要负责人于4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责令工作人员务必遵守相关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落差,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职能力欠缺”问题
(1)针对“主要负责同志总揽全局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个人和党组班子的理论学习。按市委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和能力提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首先按要求认真学习组织部、宣传部配发的理论政策书籍,提升自己对大政方针的领会、理解和把握水平。坚持把学习作为工作生活的一种常态,更作为提升理论中心组和班子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强化班子的大局意识、向心意识,增强落实的执行力,团结协作的凝聚力。巡察整改期间,单位负责人于3月18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党组班子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安排部署,全面、系统谋划工作、推动工作,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深刻反思作风建设中的不足,研究下步整改工作。于5月8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要求党组成员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工作理念,跳出固化思维,秉持发展理念,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如何加强班子建设。本次会议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将各项工作理顺,明确了管理范畴,使党组成员分工更加合理,基本形成了领导管理一致、权责对等均衡、运行便捷高效的分工负责格局。三是切实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开好“周前会”,闭合工作环节,形成有安排、有落实、有反馈、有促进的良好工作模式。用好“三会一课”抓好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增强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四是提升领导干部自身修养,筑牢理想信念。鼓励一般干部积极参与持续性的培训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及实地调研。目前,主要负责人郑超已组织开展9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了2次集体研讨活动。切实提升了队伍业务能力水平,适应了新能源发展的大势。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1)针对“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应确保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会议次数,以确保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中心已召开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召开2次纪律党课,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于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的老干部支部,针对老干部居住分散、高龄体弱等特点,创新组织生活方式,由支部书记通过支部微信群和多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推送学习。二是完善记录与资料管理。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对于记录不规范的兴安培训中心党支部,加强指导,帮助其提高记录质量。督促各党支部对于各类党组织活动资料建立完善的归档制度,防止资料丢失或损坏。今年以来,已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及“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模块党组织活动上传情况检查了2次。目前,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并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各类党组织活动资料妥善归档。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核查2021年以来每位党员的工资变动情况,确保党费收缴基数与党员实际工资收入相符。对于工资变动的党员,及时调整其党费收缴基数,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足额收取每位党员的党费。二是完善党费收缴台账。机关党支部重新建立党费收缴台账,确保台账内容完整、准确。认真落实党费收缴台账由党员本人签字的要求,确保每笔党费的收缴都真实有效,可溯可查。
(3)针对“信息公开不到位,上传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每个支部明确1名专职人员,对各支部开展的活动和党费收缴情况及时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模块。同时,人事计财科定期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党务公开上传情况,及时对上传次数过少的支部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其立即整改。目前,发现机关支部1-6月份党费公示为同一天上传,支委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批评,要求其增强责任心,按月上传收缴台账。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超额设置内设机构”问题。整改情况:3月18日,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立即撤销违规增设的信访科和安全管理科,恢复内设机构与市委编办批复的一致性。将原信访科工作人员和职能重新整合到综合科,将原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能重新整合到煤电管理科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下一步,中心党组将积极与市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对接,系统梳理部门历史沿革、主要职能、内设机构等情况,积极汇报争取,落实“三定方案”中职能定位,推动相关职能尽快划转,规范开展本职工作。
(2)针对“人岗不符,人员使用混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三定方案”优化科室人员配置。对今年中心新进参公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人员力量,配合人事计财科相关工作,确保党的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要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用好“专业外援”,在请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前提下,于9月9日召开党组会,聘请山东舜腾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中心财务报销单据审核把关,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党组及责任人,坚持立行立改,为财务报销管理设置多重保险。同时,针对财务人员配置不足的情况,向市委组织部申请于2025年度招录1名财会专业公务员。针对油气管理科、节能管理科、煤电管理科等业务科室人员不足的问题,党组在新入职参公人员全部报到后,于7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中心人才梯队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新录用参公人员岗位锻炼的实施方案》,确保每个科室至少一名工作人员。二是建立人员调配与协作机制。为应对中心人少事多的现状,党组建立灵活的人员调配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能力,实现跨科室的人员调配和协作,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针对“人才流失严重”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招录了4名安全、能源等相关专业人才,1名中文专业人才,并根据专业技能开展岗位锻炼,以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新录用参公人员选、育、用、管机制。二是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认真按要求落实干部的职级晋升、职称评晋,做到岗位成才,事业留人。2024年,已有2人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
(四)“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班子成员没有承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巡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党组分别于3月18日、4月9日、4月16日、8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明确责任,确保班子成员充分认识自身在整改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与该有的担当。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党组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时限和目标,确保责任到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由分管负责人对整改任务进行动态管理,跟踪进度,定期调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共开展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
2.关于“整改工作不持续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期间,能源中心党组坚持牢固树立持续深化整改的鲜明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既聚焦“当下改”取得实效,更注重“长久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党组对照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解决同类共性问题,以点带面促进管理提升。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做到“治病除根”,既要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又要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做到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把握,重点环节亲自把关。加强统筹谋划,确保一改到底。党组于3月18日召开整改任务分解会,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和问题采取不同方法,切实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时间精确到天、目标要求细化到点,确保整改实效。分管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检查甄别,共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6次,全面了解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二是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复盘整改情况。8月20日,分管负责人组织召开整改加温会,对照问题清单、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取得成效等进行梳理自查,认真查看整改是否彻底、深入、扎实,是否存在堵塞漏洞不到位的情况。三是针对具体问题已做专项整改。针对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能源中心党组重新明确党组成员分工,构建了领导管理一致、权责对等均衡、运行便捷高效的分工负责格局。2024年以来统筹推进国源时代、华电等21个项目建设进度。中心招引规划的国源时代电化学储能项目、能链智慧出行项目、华电滕州新能源公司西岗200MWp农光互补项目、华电山东新能源公司滨湖100MWp渔光互补项目均在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进。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党组制定《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目前,已经召开9次中心组学习。同时,党组坚持重点结合能源中心本职工作,重点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经济、“双碳”目标等提出的系列重要论述及相关权威辅导资料,推动针对性强化学习。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党组进一步完善《中共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中共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议事规则,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目前已召开10次党组会,均实行末位表态制。针对“三会一课”敷衍应付问题:中心党总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确保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目前,中心已召开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召开2次纪律党课。目前,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并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各类党组织活动资料妥善归档。针对财务管理等突出问题:(1)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于4月10日对财务负责人使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党组于4月9日召开会议,重新完善修订了《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把好报销单据预审关口。同时,在请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前提下,聘请山东舜腾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中心财务报销单据审核把关。(2)坚持边巡边改。在巡察期间,能源中心坚持立行立改,规范会计业务,将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报销单据进行规范。(3)建立长效机制。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对大额开支均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分管负责人定期对财务报销单据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财务人员,确保每张凭证手续合规,附件全面详实。中心党组严格落实了公务用车、加油、参会、加班等各项日常工作报销制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整改的思想再认识再提高。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引领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实打实推进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报告中所列各项整改内容。
(二)持续坚决扛牢整改责任。认真履行中心党组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不因人员调动影响整改工作进行,确保工作有人落实,责任有人承担。把严的整改基调、严的整改措施、严的整改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提升工作本领、锤炼过硬作风、落实整改责任相结合,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持续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中心党组将进一步落实工作销号制,严卡时间节点,严把工作标准,严控工作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切实真整改,真有效,坚决杜绝纸上整改,数据整改。同时,中心党组将加强抓班子带队伍,对全员模范遵规守纪的日常性教育和持续性提醒,确保不让一名同志“掉队”。
(四)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新问题萌发、老问题复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加强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完善的7项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力度,切实织密和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能源工作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5382885;电子邮箱mtjzgrss@163.com。
中共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党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