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3日,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大方面、52条具体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已有51条整改完成,1条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完成。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扎实抓好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落实。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留痕’轻实效”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内容照抄照搬网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对理论中心组发言内容照抄照搬网络的现象进行了批评;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前一周将学习计划和研讨内容发给了中心组成员,督促提前做好准备,并提前对研讨发言材料进行了审核,杜绝了发言材料照抄网络和前后互抄的现象发生。
(2)针对“理论学习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裴金佳: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等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内容;三是9月,党组班子领导均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调研报告。
(3)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规定;二是自3月份以来先后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系列讲话等内容,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三是2024年度所有党组会议前均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缺乏持久用力”问题
(1)针对“党组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一例会,对“十四五”规划重新研究,并下发修订版;二是修订完善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及纪律;三是严格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针对“规划制定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按照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滕州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中相关内容;三是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会议,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及业务能力。
(3)针对“监测考评缺少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十四五”规划工作专班进行调整更新的通知》,压实了分管领导和科室、局属单位责任;二是严格按照《滕州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相关规定,落实了监测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局党组,以便局党组分析研判规划实施情况。
3.关于“对落实省市委重要工作要求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耕地保护图斑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烈士陵园起草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市政府已批准将迁葬墓区列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加快推进土地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
(2)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二是召开局党组会,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重点强调用电安全、防火、交通安全等工作;三是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台账;四是军休所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组,开展了消防隐患大排查;并为各馆所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在显要位置张贴了消防警示牌、消防疏散导引图和标识,邀请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消防演练;五是市烈士陵园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自查,并记录台账。
4.关于“优抚优待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
(1)针对“短期休养台账有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将申请人员信息与省厅综合管理平台进行逐一核对,对汇总表中错误的事项进行更正;二是对21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及业务能力,做到吃透政策、严格程序、精准高效。
(2)针对“‘一件事’集成办工作推进不显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人社局、医保局发《关于退役军人“一件事”集成办工作的函》,积极推动退役军人“一件事”集成办工作;二是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收集转移材料,统一到市人社局和医保局办理转移业务。
5.关于“执行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存在随意性”问题
(1)针对“创业贷款贴息程序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制定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创业贷款贴息方案》;二是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细则》和《局创业贴息方案》,规范贴息程序;三是建立了《创业贴息贷款台账》,定期对贴息贷款材料审查进行自查。
6.关于“‘荣军联盟’工作推动不够得力”问题
(1)针对“发展壮大联盟队伍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荣军联盟工作专题部署会,打造具有带动作用的“核心商圈”;二是按照《滕州“荣军联盟”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严把入口关、监督关和退出关“三个关口”;三是多次与枣庄、省两级请示汇报,争取尽快出台“荣军联盟”管理、激励、退出等政策,省厅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重点工作议程。
(2)针对“重数量轻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滕州“荣军联盟”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了入盟审核机制;二是积极与有影响力核心商业地域对接,招募影响力更好的商家商户;三是瞄准服务质效,营造崇军氛围。通过健全“三个机制”,对入盟企业商家优惠项目执行情况、产品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常态化调查监督。
(3)针对“工作落实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滕州“荣军联盟”信誉管理办法》,明确了“红黑名单制度”;二是以镇街为单位建立《“荣军联盟”商家优惠项目台账》,并通过网上银联小程序公开优惠打折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了监督员机制,健全了优惠服务项目公示公开和随访体验机制,对打折优惠的内容没有明确注明的商户随发现,随清退。
7.关于“就业创业成效不显著”问题
(1)针对“加强就业服务的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退役军人集中返乡报到时间,对退役军人岗位需求进行调查,同时,收集汇总本市企业岗位信息,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参加招聘会,提高岗位匹配率;二是按照热门就业方向设定“订单式”培训课程;三是为有需求招聘退役军人的企业和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开设“直通车”服务,“一条龙”精准互通服务,实现招工与应聘无缝对接;四是动态对企业招用退役军人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提高招聘效率。
(2)针对“与‘入学即入职’的要求差距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滕州市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把培训就业率作为对承训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指导教育培训机构主动与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做到需求、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三是建立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承训机构日常管理监督。
(3)针对“对培训班日常监督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超过20人的班次实行跟班制,指派科室人员担任班主任,全程跟班,配合承训机构做好培训期间的学生管理。对于少于20人的班次,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培训情况进行每周2次以上抽查;二是按照《山东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培训学校分班并明确配班班主任进行管理,局派班主任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建立退役士兵培训专项督查制度,不定期对承训机构开展就业规划及业务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到位。
8.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领导班子重新分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制定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措施》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了对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阵地的使用管理,设置舆情监控员,确保一旦出现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
(2)针对“工作统筹谋划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的工作要点》,纳入局2024年工作计划;二是各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学习内容,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局党组、各党支部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范畴,在周一例会、各党支部支委会上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20余次。
(3)针对“没有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全员绩效管理差异化考核工作方案(试行)》,设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事项;二是调整更新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员绩效管理差异化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严格按照《全员绩效管理差异化考核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第一、二季度的全员绩效考核,确保通过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作风建设常态化用力不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1)针对“纪律意识不严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严格落实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烈士陵园召开了作风纪律整治专题会议,对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要求,并购置了面部识别考勤机,进行电子考勤,并建立考勤台账;三是局召开作风整顿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巡察反馈的“纪律意识不严明”的问题,学习了局值班制度、请假制度;四是军休所完善了《值班制度》和《请假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五是烈士陵园建立了《夜间值班管理制度》和《夜间轮流值班表》,建立台账;六是局办公室制定了《局机关值班工作规范》,对局机关夜间值班、周末昼间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进行了详细规范。
(2)针对“文风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文中出现的行文问题进行了整改,对错误的公文进行了更换;二是制定了《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审三校制度》,同时下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发文规范性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本科室(单位)的行文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对全局人员进行公文写作与处理专题培训,除提升业务能力外,加强了文字编辑的严谨性规范要求,加强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办公室对参加培训相关费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补充完善了差旅报销手续;二是4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本科室(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了《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差旅费报销。
(2)针对“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准配置的办公椅收回,按标准调配了办公椅;二是局办公室组织专人严格对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办公桌椅开展了检查;三是印发了《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实施方案》,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防范模式和处置措施。
3.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严格落实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相关科室科学制定了工作计划,优化了活动方案,规范了费用支出报销;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局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防范各类廉政风险发生;四是财务科开展了全面的账务自查工作,严格审核了报销手续,对不规范的单据进行了整改;五是组织局所有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局规章制度》(含《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报销要素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科室将报销要素不全的材料补齐归档;二是利用一个月时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相关报销凭证及活动方案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三是常态化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利用周一例会、全体人员会议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有效防范了各类廉政风险的发生。
(3)针对“应收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整改落实,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对挂账原因进行调查,并积极与相关公司和个人进行对接。
(4)针对“部分款项未对公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付款说明;二是加强了财务报销单据审核,对凡是支付至个人账户的资金,均在报销单据做出了备注说明;三是加强了财务管理,每月底各科室汇总次月资金支付计划,财务科分类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做好有关资料存档。
(5)针对“支付车辆维修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同志严格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利用周一例会,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全体人员思想认识,防范各类廉政风险产生;三是2024年以来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申请车辆维修,从严审核把关。
4.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1)针对“合同协议内容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开展了调查,并已让经办人在合同上补充签字;二是对涉及到的各项合同、协议等进行全面自查,对手续不完善的立即进行了整改,并组织所有人员加强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严肃财经纪律;三是按照“权力清单”,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制定了廉政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签订。
(2)针对“发票开具在先,协议签订在后,时间逻辑不合常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对有关报销单据中签订时间的错误合同予以更正;二是开展全面自查。财务科对单位财务账务进行了全面自查,严格规范了财务报销手续,对不合格的全部予以退回补充更正;三是学习相关制度。财务科工作人员常态化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杜绝不合格单据报销现象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廉政风险。
5.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规范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的规范度和精准度;二是按照“权力清单”,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制定了廉政防控措施,提高个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意识。
6.关于“‘过紧日子’的思想树的不牢”问题
(1)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各科室沟通年度财政预算批复,要求各业务科室及时掌握动态数据,为明年预算编制做足了准备;二是每月通知各业务科室报送次月资金支付计划,财务科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三是财务科工作人员常态化加强了财政预算业务学习,提高预算编制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杜绝预算编制不科学的现象发生。
(2)针对“预算编制管理不严格,无预算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各科室沟通了年度财政预算批复,并要求各业务科室及时掌握动态数据,为明年预算编制做足了准备;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每月要求各科室汇总次月资金支付计划,并做好有关资料存档,进一步提升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财务科工作人员常态化加强了财政预算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编制及工作水平,避免预算编制管理不严格,无预算列支现象的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一把手’党建统领意识不强,干部作风建设抓细、抓实不够”问题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部署、带头认领、细化措施;二是印发了2024年度《中共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三是严格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建立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签到考勤制度;四是上半年,党组书记采用“一对一”的形式,与副科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30余次。
2.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内监督工作缺失”问题
(1)针对“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印发了2024年度《中共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三是制定了《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四是落实警示教育。召开2024年度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防腐能力。
(2)针对“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组班子领导干部《2024年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排档表》,进一步压实了党组班子成员“两个责任”,严格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上半年,党组书记随时与部分副科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30余次;三是其他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排档表》分别与所分管的科室同志日常谈心谈话50余次;与单位新进人员谈心谈话2次。
(3)针对“党组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将《巡察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台账》报派驻组,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二是严格落实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2024以来均按要求在会议结束一周内将会议资料报至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备案。
(4)针对“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深化运用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二是制定了党组班子领导干部《2024年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排档表》,进一步压实了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两个责任”,严格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三是上半年,党组书记与副科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30余次;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分别与所分管的科室同志日常谈心谈话50余次。
3.关于“抓基层党建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党建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充分讨论研究了《2024年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的工作要点》和《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思路、党建工作目标和今年党建工作任务,明确制定四个岗位职责;二是在传达枣庄市局长会议精神的专题会议上,强调“将党建工作摆到位、推进党建与业务目标、业务载体、业务能力融合、党建与业务创新匹配”;多次利用周一例会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学习了《2024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安排与金融机构党建共建工作、调度4个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不定期对4个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
(2)针对“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到位,对党务工作者没有开展过规范化党务知识培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各党支部重新从本支部年轻、学历高的党员中选拔了党务工作者;二是组织局党总支和4个党支部的5名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强基提能培训班”,重点培训了“机关党建当前重点任务、发展党员政策、灯塔平台应用”等业务知识,同时对4个支部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一对一”的党务知识指导。
(3)针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培训临时党支部制度》,明确了临时党支部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和活动内容;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退役士兵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创新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服务退役士兵党员的作用,使党组织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针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抄袭具体情况,并提出了批评,明确要求支部书记从严从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原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重新撰写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述职报告;三是下发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自纠自查工作提示》,重点对党建工作务虚功、标签化,党建标识不规范、党建引领泛化套路化口号化等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
(5)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个党支部均召开了支委会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强调了党内生活规范性,明确了支委会职责,同时,各党支部均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好工作手册记录;二是为各党支部配发了《基层党务知识100问》和《滕州市机关党建实务手册》。组织局党总支组织4个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强基提能培训班”,对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流程和台账记录进行指导;三是上半年,局党总支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形式,对4个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专项督查8次,当面向各个党支部反馈了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4.关于“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
(1)针对“党组会长期替代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和《会议制度》,明确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严格区分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边界;二是严格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并分别形成了会议记录。
(2)针对“党组、行政工作错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撤销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示范岗的决定》,以党组名义重新下发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示范岗的决定》;二是下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发文规范性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本科室(单位)的行文进行自查整改;三是制定了《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局党政行文在签发前发文科室对行文进行三审自查,杜绝了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的情况再次发生。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现场通报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的抄袭现象;二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了政治站位,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和规矩;三是严格民主生活会要求和程序。党组书记亲自撰写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其他三位党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把关。
(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足”方面
1.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未能就巡察反馈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针对“改后再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军休所和烈士陵园各明确1名同志,负责本单位财务报账等工作;二是健全了财务岗位监督机制,明确财务会计和出纳岗位分别保存银行支票和印章,并加强日常监督;三是财务科工作人员、军休所和烈士陵园负责报账的工作人员,常态化加强了财务岗位业务及制度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防范各类廉政风险发生。
(2)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按照《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送喜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送喜报规范和工作流程;三是积极与市武装部、市财政局及各镇街协调对接,严格落实了国家三部委《立功授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确保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喜报送至立功受奖军人家庭。
(3)针对“规避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人员认真梳理了立功受奖军人信息,并对所有信息进行了补录;二是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培训会,在培训会上就立功送喜报业务工作再次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重新梳理完善了立功送喜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下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送立功喜报工作方案》,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4)针对“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人员对立功受奖军人信息表再次进行梳理,完善了立功受奖军人名单,全面统计及时录入;二是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培训会,在培训会上就立功送喜报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三是严格按照三部委《立功授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送立功喜报工作方案》,建立了有序机制。
2.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中指出局属事业单位市烈士陵园存在‘未及时与企业脱钩’等问题,截至本轮巡察结束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组班子领导负责指导国防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注销相关工作,7月19日国防科技教育有限公司已注销完毕;二是2023年6月已将讲解员等6名人员转交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进行签订劳务合同发放薪酬。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做维护核心的忠心拥护者、忠实信仰者、忠诚捍卫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深入整改落实。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抓好引导监管,工作再细化、责任再压实、措施再加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不断深入,巩固成果;需要长期整改的,列出期限,常抓不懈、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扛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注意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构建整改工作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8028600;邮政信箱:滕州市春藤东路1566号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tyjr8028600@zz.shandong.cn。
中共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