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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含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巡察工作动员会

时间:2024-12-23 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2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含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达主持召开与宣传部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广部在听取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工作安排和要求。动员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景峰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和要求,李达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宣传部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李景峰指出,发现问题是巡察监督的首要职责,但发现问题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帮助改进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本轮巡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市委宣传部的一项共同的政治任务,也是共同的政治责任。市委宣传部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与巡察组一起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沟通协作。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发挥熟悉情况、了解干部的优势,主动为巡察组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助力巡察组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确保巡察工作更加精准和高效。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巡察组将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广泛听、认真看、实地访的方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所愿,反映群众所盼。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三是严明巡察纪律和规矩。巡察组将依规依纪开展工作,严守职责边界,始终保持独立和客观,不受外部干扰影响。被巡察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

李达强调,巡察组和市委宣传部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党中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市委宣传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二要切实把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要清醒地认识到,整改不是巡察完了才开始,而是贯穿巡察始终,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要立行立改,巡察后要全面整改。市委宣传部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三要切实把落实成效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重要体现。市委宣传部要认真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本次巡察为契机,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工作落实,以工作实效展现管党治党成效,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健全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严肃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做“攀登者”、当“挑山工”,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宣传部负责同志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全体同志要把接受巡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正确认识巡察、支持巡察,站在坚持人民立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高度积极配合巡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坚决配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三是认真接受监督,坚决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要把此次市委巡察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以刀刃向内的精神查找问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正视问题。对于巡察组提出的意见、交办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常态化推进宣传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强工兴产、项目突破”攻坚行动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以改促进”上下功夫,切实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效清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和工作业绩,为“中华善城 现代滕州”建设贡献更大的宣传力量。

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市委宣传部的巡察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设立多种联系方式。联系举报专用手机号码:17663209004(接听电话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8:00-18:00);寄信地址:中共滕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善国北路77号市纪委监委办公楼1号信箱),邮政编码277599;巡察组电子邮箱:tzswxcz04@zz.shandong.cn;举报信箱设置在滕州市政务中心10楼中间靠东楼梯间。市委巡察组受理市委宣传部(含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上均含离退休、已调离)违纪问题的信访件。巡察组接收信访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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