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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诏:为官清廉

时间:2016-06-06 来源:《古滕勤政廉吏史话》

  陈诏,字金门,号风冈,云南楚雄县人,清高宗乾隆庚午年(1750年)科考举人。他为官清正,官署以内的女眷都以纺织谋生,所至之处,如春风吹拂万物,百废俱兴,而官吏不掠夺,百姓安居乐业。后由韩城县调任滕县县令。

  丁亥年,奉命筑城,他规划工程,估量材料,选择绅士中廉洁有能力的人监督施工。城墙高度和宽度,护城河的深度和广度各达若干丈尺,一年多的时间就宣告完成了,没有超过预定的期限。道宪(道,清代在省与州、府之间的行政区划名。宪,上司)某人索求贿赂不得,想为难陈诏,命令他增加三个夹板的长度,瞪着眼睛看着他说:“滕县县令固然是个好差事,又何必太肥!”陈诏说:“卑职心中没有毛病,饮水也肥,和职务没有关系。”恰值相国刘文正公路过滕县,入境询问父老:“你们的县令怎么样?”回答说:“清官。”“你们县城是怎样筑城的?”回答说:“听说我们县令十分劳苦。自从县令来了,百姓很少见到官吏,实在不知道筑城的情况。”相国为之感叹。入城访问赵松园先生,先生过去是诸城县教官,回答和百姓说的一样,相国更加尊重陈诏,召唤道宪某人当面责问,事情就平息了。

  陈诏为官清廉质朴,杜绝走后门,制约属吏差役的行为。他由滕县县令被提拔为青州知府而去。临行前一个月,城中绅士和民众送上财物,情意恳切,以至于无法推辞。临行时,陈诏拿出千金,说:“留下这些钱作保修加固城墙的费用吧。”检验上面的封条款识,都是当初人们赠送的礼品。有《去思碑》一文,载于《望冢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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