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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年操履洁清

时间:2024-12-1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治河有策,采风有诗。政通人和,来者之师。”这是古人对陈鹏年的赞语。陈鹏年何以有如此高的赞誉?这要从他的为官实绩说起。

陈鹏年(1663年—1723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进士,历任西安知县、海州知州、江宁知府、苏州知府、河道总督等职。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陈鹏年授西安知县。这里的西安并不是十三朝古都西安,而是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衢江区的前身是衢县,而衢县的前身是西安县。陈鹏年到任后,便起誓为政要顺应天理人心,并在书房的墙壁上贴上“清、慎、勤”三字激励自己。

当时的西安县在经历“三藩之乱”后,“版籍残缺,豪强侵占,多至数十百顷而无税。其流亡归籍者,往往无田可耕,而转困追呼。”于是,陈鹏年逐一查实田亩所属,丈量土地、编造清册、按田计粮,使“税出于田,田归各户”,并将无主土地租给流民耕种,数千户人家得以重获土地,从此生活有了着落。

陈鹏年重视水利建设,带领众人疏浚城壕,在西安县城东门外引渠建分水闸,干旱时开闸放水,灌溉农田,百姓为了感念他的恩德,称之为“陈公闸”。在兴修水利的过程中,陈鹏年设立了堰长来牵头有关工作。对于什么样的人来任堰长,陈鹏年有自己的思考,他“择甲内田多而齿壮者佥为堰长,督率人夫筑砌堰坝”,而堰夫的工食以及所需要的物料,则按田分担,百姓都乐意这一安排。

在西安县任职期间,陈鹏年崇文兴教,编修了《西安县志》,给后人了解西安县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参考。

“江郭春残雨乍晴,恰乘微雨看春耕。孤村响送樵风暖,十里青浓麦浪平。”暮春时节,趁着微雨,陈鹏年亲往田间访查,和风拂面,麦浪青青。这样一位勤政善治的廉吏,百姓都很爱戴。人们在烂柯山上为他建祠,每到他的生日,西安县的百姓“醵钱欢饮,号陈公会”。

因政绩突出,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经河道总督张鹏翮推荐,陈鹏年调任江南河工,授山阳(今江苏淮安)知县。当时山阳县仍为泽国,田地淹没于水,导致征赋不足,户部欲加以追比,陈鹏年上书成功为百姓减去了不少负担。在山阳县期间,他革除弊政、力劝农桑、约束胥吏,给百姓创造了安乐的生活,百姓写“官清民安”四字贴于门上,不久陈鹏年擢升海州(今江苏连云港)知州,离任之时,县民遮道挽留。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陈鹏年任苏州知府,开始了他两年的治苏生涯。上任伊始,他就在苏州府署的大门上写上“求通民情,愿闻己过”八个大字来表达自己一定要为民分忧的决心。不到一个月,他便处理积案三百余件。他仰慕陆绩的清廉,在苏州府学大修时,亲自将“廉石”移至文庙内况公祠旁,作为学习的榜样。陈鹏年的清廉早在他于武英殿修书时就展露出来,为官多年,竟因经济拮据无力租房,不得不以殿庐为家。

治苏期间,吴中地区连遭水灾,粮食歉收,饥馑又至,疫病流行。每当处理完公事,他便到村中询问百姓疾苦,想方设法予以救助。为防止疫病蔓延,陈鹏年主张广设医局,“俾病者有所资而求者无不应”。他一直“慨然以泽不被于民、道不伸于己为耻”。

康熙六十年(1721年)四月,陈鹏年自请随张鹏翮查勘山东、河南河务。不久陈鹏年署理河道总督一职。黄河水势凶猛,形势危急,次年黄河决堤。陈鹏年经常食宿在河堤上,指挥河工堵口疏流,废寝忘食,最终筑好堤坝,“不负厥职”。然而,陈鹏年积劳成疾,“没于公所”。史书称此时,他的家中还有八十岁的老母,“室如悬磬”,其清廉若此,可谓“操履洁清”。(范永林 狄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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