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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5-08-26 来源: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滨湖镇南徐楼村原党支部书记马丙运、原村主任赵同春、原村会计马瑞田,在从事滨湖镇政府委托该村委会进行小麦直补种植面积统计、核定等工作中,为村民虚报小麦种植面积,致使巨额小麦直补款被村民骗取问题。市纪委分别给予马丙运、赵同春、马瑞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2、北辛街道东北坛居原主任赵祥平,在任职期间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归个人使用的问题。市纪委给予赵祥平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3、界河镇枣庄办事处原主任闵庆标,介绍村民购买空白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并高价转卖问题。市纪委给予闵庆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界河镇西安楼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全义,通过闵庆标介绍,购买空白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问题。市纪委给予王全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4、龙阳镇魏寺村原党支部书记魏士钟,对该村骗取国家小麦补贴款和收取低保手续费未入村财务账负有领导责任问题。龙阳镇党委给予魏士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洪绪镇孔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孔令华,计生专职主任兼现金出纳赵华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洪绪镇党委给予孔令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赵华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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