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现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洪绪镇环保所原所长徐祥平公车私用,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洪绪镇党委给予徐祥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姜屯镇东滕城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董立伟,在任职期间,组织村两委干部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公款旅游,公款报销非生产性费用开支,姜屯镇党委给予董立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3、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秘书长韩生云,在任职期间,违规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会员卡,市纪委给予韩生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对以上案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也是“四风”问题多发易发的时期,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抓敢管、勇于担当,打好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和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敢于监督、敢于执纪、敢于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落实。对顶风而上、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向社会全面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巩固好风清气正的干部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