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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纪委通报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时间:2021-02-05 来源:滕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滕州市纪委通报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刘敏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公车私用、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等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刘敏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国运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党委书记期间,多次安排市国运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鲁DQ0076轿车接送其上下班。刘敏任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后,2014年5月违规将上述车辆及驾驶员借用至市交通运输局,并多次使用该车辆上下班。借用车辆期间的油费、维修费等共计88714.99元在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报销。2020年12月,刘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龙阳镇龙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相合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的问题。2015年,张相合在担任龙山村党支部副书记、第十四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帮助他人(非本村村民)将坟地迁到龙山村后山十四组所属土地,并收受烟酒等礼品。2020年12月,张相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滨湖镇西迭湖村党支部书记秦存彬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2015年2月,秦存彬任西迭湖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村集体资金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向村干部发放计划生育工作奖励,秦存彬本人也领取了1000元。秦存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秦存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党性意识、纪律观念,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自觉抵御不良风气侵袭。春节将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对“节日腐败”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以优良的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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