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滕州市纪委监委对滕州市荆河街道荆庄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郭培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培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之后仍不思改、不知止,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公款吃喝;无视党的方针政策,阳奉阴违,擅自向企业加价收取热力费、电费,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破坏营商环境;工作上独断专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议事规则,违规对外出借居集体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乱支滥用,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集体资金,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
郭培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滕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培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