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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0-09-22 来源:滕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滕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绍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5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孙绍宏先后5次收受时任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3.5万元购物卡;2019年中秋节前,收受时任某银行滕州支行行长杜某某2000元购物卡,收受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刘某某现金3000元。2016年至2019年,孙绍宏先后多次接受滕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执行案件当事人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某等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另外,孙绍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1月,孙绍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东沙河镇颜吉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颜炳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6月,颜炳磊违规收取本村建房户张某某所送茶叶、牛奶等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1月,颜炳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阳中队原中队长王开启,龙阳镇跨河村党支部书记李浩,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梅瑞贤三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在王开启任职期间,接受杜某国宴请,收受杜某国所送软中华香烟。2017年9月,李屯村(跨河村为李屯村和爱良村的合并村)在实施某工程工作中,李浩接受该项目施工方杜某国宴请;2018年春节期间,李浩接受杜某国所送金缘春1948白酒、玉溪香烟。2017年春节前,在梅瑞贤任职期间,接受龙阳村村民杜某泉所送金缘春1948白酒、玉溪香烟。2019年12月,王开启、李浩、梅瑞贤三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风”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治“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党性意识、纪律观念,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自觉抵御不良风气侵袭。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力度不减、久久为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对“节日腐败”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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