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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时间:2018-06-30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了“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通报了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1、市档案局办公室主任蒋峰、社会化工勤人员杨辉在公车改革后多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杨辉本人和单位4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加油。在全市“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时,该局主动上报了上述问题,有关人员退回了全部费用。蒋峰、杨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档案局党组被问责通报。

  2、市法院信访办驾驶员孙中玉、执行二庭驾驶员刘麒、刑二庭驾驶员李峰、民一庭驾驶员吴勤多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在全市“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时,该院主动上报了上述问题,有关人员退回了全部费用。孙中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孙中玉、刘麒、李峰、吴勤受到待岗培训三个月,发放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处理。

  3、市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刘宝伟、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刘家强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在全市“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时,该局没有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刘宝伟、刘家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全部费用;办公室主任孔勇被诫勉谈话;党委副书记胡仁俊被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又要细化监管措施,确保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私车公养”问题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同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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