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市纪委通报5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分别为:
一、龙阳镇龙山村前党支部书记耿召怀、现党支部书记商庆松因村财务管理不到位被问责。1995年,龙山村未按照规定将龙山公墓账务交镇进行双代管。2006年至2016年期间,龙山村集体收入被该村现金保管甘以伟(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挪用,至今仍有部分账款未追回。龙阳镇纪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耿召怀、商庆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西岗镇邓集村党支部书记殷现义因村集体侵犯他人财产问题被问责。2013年4月,在邓集村两委干部、理财小组人员、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上,因被占地农户多且每户面积又很少,殷现义提议并经讨论决定,不再发放本应发放给农户的临时占地青苗补偿款,而是将该款项用于村务开支。西岗镇党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殷现义党内警告处分。
三、荆河街道张明东居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元金因开展计生工作不力被问责。2015年度,张明东居由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不到位,致使出现多例多胎违法生育现象,影响较大,该居计生工作被荆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荆河街道纪工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张元金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坞镇东韩庄村党支部书记史怀亮因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被问责。2012年1月至2016年11月,史怀亮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集体土地承包收入未记入村财务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大坞镇纪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史怀亮党内警告处分。
五、东沙河镇党吉山村党支部书记刘书俊因开展计生工作不力被问责。2016年度,党吉山村由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不到位,致使出现计划外生育现象,该村计生工作被东沙河镇给予黄牌警告。东沙河镇纪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刘书俊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的发生,关键在于村级党支部尤其是支部书记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有的疏于管理,放任违纪问题发生;有的不正确履行责任,把关不严;有的对违纪违规问题故意回避、视而不见。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遵纪守法,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压实到基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谁执纪审查,谁启动问责”的要求,坚持“一案双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点名道姓曝光各类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