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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滕州市委关于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0-30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14日至4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滕州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5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滕州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二巡察组实事求是指出了滕州市委在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脱贫攻坚监督和监管的力度、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我们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滕州市委把坚决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滕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并就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提出具体要求,真正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滕州市委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深化思想认识,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部署具体任务要求,全面推进整改工作。5月20日,常委班子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进行再回顾、再梳理、再查摆,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作风,细化举措。7月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要在精准施策上再用力,下足“绣花”功夫,拿出精准举措,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户、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滕州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有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制定出台《中共滕州市委关于落实枣庄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确定牵头责任单位13个。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整改落实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漏项、不回避,高标准、快节奏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滕州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调度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压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严把整改质量。先后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调度会、行业部门联席会议等会议14次,及时分析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将反馈问题细化为3类,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成立由市委巡察办、市扶贫办、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组成的专项督导组,深入镇街和市直各单位开展现场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当场反馈,限期整改,促进了整改任务落实。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深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危房改造排查整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问政山东问题整改、扶贫领域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23次,出台涉及党的建设、议事决策、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制度文件12个,完善规章制度4个,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努力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滕州市委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35个,坚持严细实的工作标准,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有偏差,部分政策落实变通走样”方面

1.关于“扶贫对象不精准”问题

(1)针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水分大’”问题。一是深入排查。由市扶贫办牵头,结合书记遍访贫困户行动和“村村到户户到”问题排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明显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老病残重点人员分别建立了台账。二是分类施策。对明显不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不再享受政策;对老病残重点人员重点关注、重点帮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户分析存在问题原因,逐户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到户到人精准落实,切实做到精准帮扶。

(2)针对“贫困人口应纳未纳和户漏人”问题。严格落实省、市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有关规定,对排查发现的因病因灾等新发生的人员,即时发现,即时精准识别认定,及时纳入“枣庄市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即时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对书记遍访贫困户行动和“村村到户户到”问题排查活动中发现的因漏纳、新生、迁入、嫁入等原因增加的,建立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台账,即时落实帮扶政策措施。

(3)针对“贫困户动态调整不及时”问题。一是建立贫困人口变动月报制度,各镇街按月上报因去世或婚嫁等情况自然减少的贫困人口台账,市扶贫办及时汇总后发给相关行业扶贫部门共享,截止目前,自然减少人员已在国务院扶贫系统标注;二是要求各行业扶贫部门将已落实本部门行业政策贫困人口信息及时与扶贫部门共享,实现了贫困人口大数据的双向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了贫困人口数据的精准度,为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的精准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关于“‘三保障’中短板突出”问题

(4)针对“危房改造工作不作为,工作缺位、失位”问题。一是分类整改。对骗取危房改造款、为他人建房等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况,予以严肃查处,收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危房改造面积超标、异地建房、应改未改等情况,依据规定标准分类整改。二是开展逐户评定(鉴定)。对全市国扶办系统内脱贫继续享受政策和枣庄市标贫困户住房进行了逐户评定(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或D级危房且无其他安全住房和无房贫困户,已实施危房改造和其他方式解决。三是推动建章立制。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危房改造操作程序、资金管理、标准要求等制度规定,规范审批把关、竣工验收、监督指导等程序,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运行。

(5)针对“教育资助不到位,‘雨露计划’落实走样”问题。一是查缺补漏落实补发。结合2019年雨露计划实施,要求各镇街对往年度雨露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对排查出符合条件的立即补发。各镇街共排查并落实补发2016、2017、2018年度雨露计划62人次,补发金额18.6万元。对2018年度1000元教育资助未落实的29人,全部落实了补发。二是根据政策变化落实2019年度雨露计划工作。向各镇街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市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补助对象范围、补助标准、补助程序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市扶贫办组织各镇街雨露计划专职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程序步骤。三是合理利用反馈信息。将国扶办系统查询的在校学生名单和市教体局排查的本地就读中职学生名单反馈到镇街进行核实,由各镇街结合“村村到户户到”问题排查整改活动,对雨露计划的底数全面进行摸排,根据摸排情况,经过公示、公告程序已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一本通”账户。四是加大宣传和督导调度力度。通过滕州日报、印发明白纸和组织各镇街入户排查的方式进行了政策宣传。在督导检查镇街工作时,将雨露计划作为重要督导内容,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3.关于“扶贫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政策落实走样”问题

(6)针对“村干部和贫困户对部分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理解有偏差”问题。一是由市扶贫办牵头整理了各项扶贫政策,印发了扶贫政策明白纸,供各级培训使用。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推进暨巩固提升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镇街和市直行业部门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脱贫攻坚行业政策培训。三是下发了开展入户走访贫困户活动的通知,集中开展季度入户结对帮扶,拉家常、讲政策、摸实情,市扶贫办对151个结对帮扶单位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了汇总,及时反馈给涉及镇街和各行业扶贫单位进行了核实整改。四是安排扶贫办有关业务骨干分赴南沙河、级索等镇对镇村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孝善养老、邻里(亲情)互助、特惠保险、雨露计划等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大大提高了镇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五是根据镇街实际,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羊庄镇、界河镇、荆河街道开展了镇村干部脱贫攻坚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官桥镇制作扶贫宣传标语300余幅,逐村悬挂,做到了扶贫政策家喻户晓。

(7)针对“部分政策‘应享未享’,执行跑偏”问题。一是落实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对预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贫困人口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后,新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保障资金全部按月发放到户。二是对全市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中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邀请专家主动上门服务进行鉴定,为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办理了残疾证,及时兑现了惠残政策。三是开展了贫困人口慢性病集中鉴定,落实慢性病门诊报销。四是实施了孝善养老扩面,下发了《做好关于当前脱贫攻坚业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孝善养老、邻里互助实施作了进一步规范。五是对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政策兑现了待遇。

4.关于“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不够”问题

(8)针对“扶贫成了单方的‘授之以鱼’”问题。一是对贫困户有无劳动能力情况进行了摸排,对有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贫困户不再直接分配项目收益,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让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激发内生动力,实施了57个到户产业扶贫项目。二是根据贫困户个性特点,对1260人采取设置贫困专岗、村级公益岗位、邻里互助岗位等方式,帮助其通过自身劳动就业获得收益。三是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耐心细致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宣讲,鼓励激发内生动力,对能够积极创业,自力更生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激发其劳动脱贫、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对有就业需求的贫困人口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水平。四是设立扶贫基金,改进对贫困户的帮扶方式,加大老病残重点群体帮扶力度,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积极培育优质产业项目,增强项目可持续带动力,加强弱势产业项目的调整升级力度,确保项目产生持续收益,用项目收益设置扶贫专岗,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9)针对“贫困户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不大”问题。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是918人。2016年和2017年各镇(街)摸排出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1048人,年末转移就业756人。按照整改要求,我们对未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292人进行重新摸底,不在转移就业帮扶范围内的人员共180人;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共112人。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征集就业岗位,对未就业人员实现重点帮扶,实现就业能力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能转尽转;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发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目前112人全部实现就业。

(10)针对“就业培训模式单一、数量过少”问题。市人社局根据扶贫工作有关精神和政策要求,积极宣传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政策,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底数,让有参培意愿的劳动者能够就近学习技术。2019年5月份以来,通过扶贫办数据筛选、镇街人社所宣传报名和电话回访,组织培训学校上门培训,促进培训项目和内容与就业需求紧密衔接,先后在东沙河镇耿楼村、张汪镇、南沙河镇、大坞镇开展面点、育婴师、美容等技能扶贫培训班4期,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5人,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精准度。

(二)“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方面

5.关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1)针对“专题研究部署的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发挥好市委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形成脱贫攻坚合力。下发《关于完善脱贫攻坚行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调度行业扶贫部门政策措施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及时研究出台完善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行业扶贫政策的相关制度文件。二是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重要议程,今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5次,召开书记碰头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1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调度会2次。

(12)针对“行业扶贫各自为战,未形成合力,制定行业扶贫方案结合实际不够”问题。一是完善行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完善脱贫攻坚行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通知,细化行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明确各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二是夯实行业扶贫责任。召开成员会议,调度全市脱贫攻坚重点行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了行业政策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实施具体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政策保障措施,进一步凝聚了脱贫攻坚合力。同时,要求各行业扶贫部门进一步细化了2019年扶贫工作计划,加强工作统筹。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统筹对接解决问题。建立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月报制度,及时统计汇总,与各行业扶贫单位共享。有效促进了户籍办理、低保、慢性病门诊鉴定、房屋安全改造、家庭医生签约、贫困学生认定等涉及“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落实。

(13)针对“压力传导不够,‘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一是细化考核制度。坚持差异化考核的原则,完善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细则,强化工作实绩考核。二是制定科学考核方式。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要求,丰富考核形式,提升考核质量,坚持年度考核、日常督导调度、镇街评价等方式相结合,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访贫困户满意度等多种方式综合考评成员单位工作成效,同时对上报的各种资料严格进行审核,发现对考核不认真的单位,责令整改。

6.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有短板”问题

(14)针对“部分市定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配备不强”问题。一是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开展软弱涣散班子集中排查,重点对23个原市定贫困村班子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逐村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市镇两级领导帮包、第一书记帮扶等措施,“一村一策”抓好整顿提升,并纳入省“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在线管理信息库,实时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加强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尤其是原市定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优化提升,出台《关于开展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书记。今年以来,已调整村党组织书记107名。三是抓好重点村问题整改。针对个别村存在的问题,发挥派驻第一书记和镇工作专班作用,分析成因,对症下药,提升村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任命镇机关干部为村支部书记,该村支部成员矛盾已化解,村班子运转正常。

(15)针对“部分市定贫困村多年未发展党员”问题。一是严把程序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标准程序,明确工作责任。二是科学组织实施。在制定全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时,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进行计划单列,实行销号管理。先行启动镇街第一批发展党员工作,重点解决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问题,对进展情况实行日调度。三是强化督促指导。针对两个村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采取计划单列、跟踪指导等方式,持续跟进督导。目前,两个村均确定1名发展对象。

(16)针对“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方面办法不多”问题。一是打好“消薄”攻坚战。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对集体经济薄弱村,逐村研究论证,明确帮包责任人、完成时限,制定增收措施,实行“月通报”、销号管理,目前已全面消除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薄弱村。二是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挂钩奖励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设立“增收奖”“保持奖”,为49个村223名村居干部兑现了2018年度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三是用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会同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出台《滕州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镇街筛选申报的33个项目进行实地评估。

7.关于“行业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有落差,不担当”问题

(17)针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差”问题”。一是召开31个行业扶贫部门会议,研究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下发行业扶贫单位督导调度通知,推动各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滕州市委巡察办、市扶贫办、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组成联合督导组先后两次对人社、工商联、文化和旅游、民政、残联等重点行业扶贫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原31个行业扶贫部门均成立或完善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2019年行业扶贫工作计划,行业扶贫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18)针对“部分行业部门落实扶贫政策慢作为”问题。一是安排专人到三个市定贫困村深入调查原因,对文化广场全部硬化,完成3个村文化广场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指导有关村制定了文化广场制度和广场守则,加强对文化广场的监督管理。二是市工商联班子成员带队到20个困难村深入调查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推进措施,安装太阳能路灯、视频监控,推动会员企业拿出部分岗位安置贫困人员。投资7万元为2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三是大力宣传去年会员企业帮包贫困村的效果照片和企业事迹,积极引导常委以上企业和部分执委企业,继续投入到贫困村帮包的工作中来。

(19)针对“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问题。一是精准掌握实情。市残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调查活动,抽调20余人组成4个工作组,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了解他们的基本状况、宣传各项惠残政策、摸清残疾人兜底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倾听残疾群众在康复服务、教育培训、贷款贴息等方面还有哪些诉求,根据掌握了解的情况“因户施策”,科学制定助残扶贫措施,做到精准帮扶。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滕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和《滕州市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长效动态工作机制,把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作为重中之重,精准施策、优先落实,并注意实施步骤、康复效果、活动开展等工作的考核评估和各类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服务。在全国第29个助残日期间,有计划地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为6名肢体残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安装了假肢,为33名听力残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适配了助听器。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教育助学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儿童入园入学情况及教育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扎实开展残疾人励志助学和扶残助学活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学生一个不少。

8.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存‘死角’”问题

(20)针对“存在大棚看护房面积超标和建设娱乐设施、果园餐馆等非农设施情况”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反映的“大棚房”问题,立即组织人员,采取立即拆除、恢复农业用途等措施,3月20日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抓好农业园区、设施农用地、农业观光园、农家乐等项目申报备案工作,搞好政策衔接,明确细化建设标准、用地性质和产业规模,坚决把好项目单位先规划后建设关口,从根本上杜绝和堵塞管理漏洞。同时,进一步落实镇街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设施农用地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真正做到源头控制、切实可行。

(三)“脱贫攻坚监督和监管的力度不够”方面

9.关于“监督执纪偏于‘宽松软’”问题

(21)针对“该问责未问责”问题。加大督导和督办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办理、案件处置等逐项落实到位。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2)针对“就事论事,不能举一反三,‘以案促改’”问题。一是开展整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改危房改造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省审计组、枣庄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以“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集中整治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将因病、因残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中,新拟定制度1条,要求镇街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验收时,提交建房备案书;修改完善制度1条,对3人以上危房改造户,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不再限制,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运行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市民政局全面检查低保政策执行尺度标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和低保办理近亲属备案制度,全面规范低保行政文书,统一印发了2019年度低保申报审批表及有关告知书,进一步规范低保档案。强化低保政策宣传,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2000份,在每个村(居)的“三务”公开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

(23)针对“处分偏轻、部分问题线索未处置或处置不及时”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在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阶段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报送2019年每季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每季度调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确保脱贫攻坚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扎实推进。二是加大督导和督办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办理、案件处置等逐项落实到位。

10.关于“脱贫成效不够扎实、真实”问题

(24)针对“存在‘虚假脱贫’”问题。一是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两次主持召开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调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市住建局组织相关镇街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了全部389户C、D级危房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市教体局已对符合资助条件的4519人发放各类助学金225.95万元,对排查出的47名辍学儿童落实了控辍保学措施。四是医保局对慢性病患者集中进行了鉴定,为符合条件1827人发放了手册。五是市民政局对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全面进行核查,经对预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贫困人口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后,新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保障资金按月发放到户。

(25)针对“有‘算账脱贫’现象”问题。一是结合“村村到户户到”问题排查整改和书记遍访贫困行动等工作的开展,在入户核算贫困户收入时,重点关注赡养费是否计入了收入,凡发现有计入收入的情况,要求镇街严格按照枣庄市稳定脱贫标准,全面落实孝善养老政策。二是针对“某贫困户赡养收入计算不准确”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抓好了整改,对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的镇村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调解了家庭矛盾,落实了有关政策,促进了家庭和谐。“针对某贫困户赡养费收入占比过高”问题,已通过落实孝善养老政策、子女按照季度缴纳孝善养老金、差异化分配项目收益解决了其收入稳定达标问题,达到稳定脱贫标准。市扶贫办对全市孝善养老问题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工作质量。全市共落实孝善养老4883户、6153人,确保收入稳定超过省定扶贫标准,坚决杜绝算账脱贫现象的发生。

(26)针对“部分贫困村‘摘帽’不稳”问题。一是召开脱贫攻坚巡察整改推进暨巩固提升培训会议,推动“五通十有”行业部门根据行业扶贫职责对全市23个市定贫困村逐个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落实部门政策措施。截至目前,“五通十有”部门全部落实了整改,并形成了各自的市定贫困村‘五通十有’完成情况报告,实现了市定贫困村的稳定“摘帽”。二是对各镇街、行业扶贫单位“五通十有”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强力推动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关于反映某村没有户户通自来水的问题。根据《滕州市城乡一体化饮水工程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该村内设有集中供水点3处,分别在三个自然村中心位置,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要求,该村村民取水符合“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1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40米”的达标要求。

11.关于“项目、资金和政策落实监管上有缺位”问题

(27)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一是对于2018年度及以前实施的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指导,对于合同到期的项目,指导镇街向优质的项目靠拢;对于运行中存在风险的项目,及时进行预警;对于弱质项目,鼓励镇街及时进行置换。同时,引导镇街建立长效运行、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安全、持久、有效的运营;二是对于某镇项目虚假招标问题,镇党委责令扶贫办主任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镇纪委给予相关同志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对2019年扶贫项目严格按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开、村民评议、镇级审批、市级审核等上级要求程序规范实施,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今年以来,共实施产业项目21个。

(28)针对“有的扶贫资金‘趴窝睡觉’,未能发挥作用”问题。一是由财政部门牵头推动行业部门专项扶贫资金向扶贫领域倾斜,确保了行业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市科协按程序及时将8万元资金拨付,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三是关于某镇40万元信用互助资金闲置问题,受合作社《操作章程》制约,以及股民不予认可,资金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于2018年1月31日向上级申请收回该笔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小额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使用。同时开展了同类问题的排查,没有发现资金闲置的问题。四是开展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政策执行、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

(29)针对“个别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对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抽调力量,组成7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扩大警示震慑效应。2019年以来,下发通报4期,对12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给予党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人。三是定期调度涉及镇街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加大督办力度,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30)针对“起草扶贫文件照搬照抄”问题。一是市委统领精简、规范文件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调研督查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大力弘扬“短实新”的行文文风,坚决杜绝照抄照搬,搞“上下一般粗”。二是召开脱贫攻坚巡察整改推进暨巩固提升培训会议,部署各镇街扶贫办开展“起草扶贫文件照搬照抄问题”自查自纠,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文件制发的严肃性;三是针对“某镇起草扶贫文件照搬照抄”问题,对该镇扶贫办副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四是下发关于上报落实枣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材料的通知,推动各镇街完善了发文流程,严格了制发文件的审核和审批;五是对各镇街公文制发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各镇街均已出台了规范公文制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31)针对“扶贫文件文号使用混乱,补发文件”问题。推动各镇街、各部门制定从文件起草人员到初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等不同层级的完备的审签制度,对确实没有发文必要的文件逐层过滤,层层把关。一是下发了关于上报落实枣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材料的通知,各镇街进一步完善文号使用,严格制发文件的审核和审批,市直各部门代表市委、市政府收取的各单位上报材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不要求单位上报带文号的正式文件;二是对重点镇街公文制发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各镇街均规范了公文制发。

(32)针对“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个别村居存在帮扶记录弄虚作假”问题。一是下发了集中开展入户走访贫困户活动的通知,151个市直结对帮扶单位集中开展了入户走访工作,对发现存在的慢性病未鉴定、房屋有裂缝等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镇街、部门限期整改。二是要求镇街重新梳理结对帮扶台账,对不胜任的机关干部及时进行充实调整,提高结对帮扶成效。三是先后两次对走访情况进行了督导调度,进一步提高了入户走访工作质量,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和帮扶工作满意度。四是针对巡察反馈个别帮扶干部走访不到位问题,相关镇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对面上问题进行了核查,确保该类问题不再发生。相关镇街责令帮包干部对自己工作中的失误作出深刻的检查,并给予了批评教育处理,街道扶贫办对全街道的贫困户帮扶记录档案资料全面进行了整理、完善、充实。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3.关于“整改落实书面文件调度多,实地督察少”问题

(33)针对“滕州市扶贫办落实整改检查问题以各责任单位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材料为主,对整改问题缺少定期调度和实地督察”问题。一是下发了“村村到户户到”问题排查整改台账上报和整改落实周报的通知。要求镇街每周上报排查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结合枣庄扶贫办开展的镇镇到调研,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五个一批台账落实等情况一并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市扶贫办分组到帮包镇街督导当前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情况,重点督导资金使用计划、巡察反馈问题、村村到户户到问题排查整改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对入户走访贫困户活动进展情况两次进行了督导调度,对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五是对人社、工商联、残联、北辛街道、东郭镇等整改工作牵头部门和部分镇街进行了实地督导,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六是对民政、医保、住建、残联、姜屯镇、界河镇等单位整改落实和业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通过多层次的督导调度,强有力推进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重点工作进展。

14.关于“存在整改不及时问题”问题

(34)针对“《滕州市落实2017年度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扶贫责任单位在2018年3月23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其中建档立卡辍学儿童管理台账报表时间为2018年6月9日,完成整改时间滞后”问题。一是经过核实,在整理档案过程中,将2018年调度“十类人员台账”中教育部门上报中的建档立卡辍学儿童管理台账,误装入落实2017年省市考核反馈整改工作档案中,已进行了纠正,同时举一反三对各类档案材料进行了细致归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结合村村到户户到问题排查活动进行了梳理,对各级巡察、审计、考核反馈问题进行了梳理,确保了及时整改到位。

15.关于“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问题

(35)针对“针对省市督导反馈的‘扶贫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和3人雨露计划未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在全市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明确市、镇、村三级扶贫档案内容,确保档案整理规范;二是对档案管理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对反馈未落实雨露计划3人进行了核实,其中1人已于2018年6月进行了补发,其余2人不符合补发条件。同时,举一反三,各镇街结合2019年度雨露计划实施,对发现的往年度雨露计划应补未补的学生落实了补发。

三、今后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全力以赴进行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枣庄市委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持续放大巡察整改工作效应,巩固深化巡察成果,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脱贫攻坚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立足工作实际,主动加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全程跟踪问效,真正把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整改工作见底到位。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克服“大功告成”的想法,继续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持续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米”,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后续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聚焦工作重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在重点群体上再聚焦。牢牢扭住“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紧盯老病残重点群体,重点关注失能人员、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坚决攻克贫中之贫、坚中之坚。在精准施策上再聚焦。坚持因户因人施策,织牢兜底保障网,落实落细低保复核、医疗救助、家居环境提升、教育资助、控辍保学、惠残、即时帮扶等各项行业政策。开展片区指导和“回头看”核查评估活动,组织部门、镇街及第三方核查人员入户核查分析贫困户脱贫稳定性,分析研判,查缺补漏,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长效机制上再聚焦。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夯实政策兜底措施,推动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聚焦中心大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乡村振兴、改革开放、民生保障、扫黑除恶、管党治党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为全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做出滕州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513421;邮政信箱: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滕州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swzhk917@126.com。 

中共滕州市委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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